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11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今天從市北區法院獲悉,該院周敏醫療糾紛審判團隊依法審結了一起醫療事故賠償案。
原告朱某因病到青島某醫院住院治療,期間在進行手術前麻醉時出現操作失誤,導致手術后左下肢受損,出現左腳拇指與足背伸不能、外翻等癥狀,并因此再度入院治療近四個月。這讓本就困難的家庭更加難以承受。協商賠償事宜無果后,朱某向市北區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朱某要求對被告的診療過程造成左下肢受損的醫療過錯、因果關系和參與度進行鑒定。法官了解到,前期治療已經幾乎花去朱某全部積蓄,而且后續治療和調養也急需用錢。考慮到案件特殊性,辦案法官與原被告反復溝通,取得了被告的積極配合,及時將案件移送至鑒定機構。收到鑒定結論后,法官及時安排開庭審理此案。
鑒定結果顯示,被告醫院的麻醉操作存在過錯,該過錯與朱某左下肢受損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參與度為全部責任。所以,被告醫院應該對此醫療事故負責。經審理,判令被告醫院賠償原告朱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四十六萬八千余元。原被告均未上訴。
案件至此完結,但是周敏法官并沒有滿足于案結事了,直至被告醫院在規定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最終,原告如期拿到案款,生活得以重回正軌。
雖然原告本人身體不便,感恩于法官的辛勤付出,近日委托親屬來到市北區法院海云法庭,將一面寫有“懷愛民之心,辦利民之事”的鮮紅錦旗送到周敏醫療糾紛審判團隊手中,“感謝法官能這么盡心盡力為我們老百姓維權,而且辦得又好又快,我們一家人的生活終于有了保障。感謝咱法官,感謝法院!”朱某親屬替朱某表達深深謝意。(青報全媒體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張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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