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未成年人過度使用甚至沉迷網絡游戲問題,進一步嚴格管理措施,其中“所有網絡游戲企業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的規定,引發廣泛熱議。
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是個老問題了,而此次《通知》堪稱是“最嚴規定”。早在2007年,針對網絡游戲的防沉迷系統就已上線。2019年,國家新聞出版署出臺規定:“法定節假日每日累計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累計不得超過1.5小時”。此后,不少家長反映該標準仍然太過寬松,建議從嚴壓縮。此次《通知》嚴格而細致地劃定了未成年人網絡游戲的具體時間,這在國家政策層面尚屬首次,彰顯了國家對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決心。可以說,這也是對廣大家長呼聲的一種回應,是對“嚴”字當頭的再次重申。
以“最嚴”態度,來對待防網游沉迷,是極其必要的。我國未成年網民是“網絡原住民”,截至2020年其規模已達1.83億。相關研究報告顯示,上網聽音樂和玩游戲是未成年人主要的網上休閑娛樂活動,占比分別達65%和63%。如果不對網絡游戲加以科學規范,未成年人就很可能染上網癮,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影響。在公安機關查獲的案件中,青少年因網癮引發犯罪案件屢見不鮮。另一方面,青少年沉迷網絡游戲,也會對家庭的財產安全帶來威脅。比如,2020年5月媒體報道,膠州市民王先生為方便孩子上網課,將家里淘汰的一個舊手機給兒子使用,沒想到兒子因沉迷網游和打賞主播,10天就消費了近6萬元。顯而易見,約束未成年人參與網游,順應民意,大快人心。
從具體規定來看,《通知》主要朝三個方向發力。其一,劃定紅線,嚴控時間。其二,管理到“人”,強調治理網絡沉迷中的企業責任,讓家庭和企業攜手監督未成年人進行網游賬戶實名注冊。其三,強化監管,明確要求各級出版管理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倒逼網游企業嚴格履行社會責任,從產品開發的源頭做好把關。這三個方面,直擊未成年人網游沉迷的痛點,無疑值得期待。
也要看到,有了“最嚴規定”之后,還要匹配“最嚴執法”。無須諱言, 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之所以成為痼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一直以來執法的乏力。從“青少年模式”上線至今已經過了14年,然而在一些平臺那里依然形同虛設。監管部門早已關注到網游實名制問題,也曾三令五申,且技術門檻并不高,為什么窟窿遲遲不堵上?就算是相關平臺耍心機敷衍,那監管部門就不能主動作為嗎?這一次,《通知》在內容方面打好了“補丁”,但真正落地還是需要相關部門嚴格執法,對違法違規行為果斷追責,少了“亮劍”這一關鍵環節,再“嚴”恐怕也只能停留在口頭上,這是公眾所不希望看到的。
各大網游平臺也必須加強自律,不該賺的錢就別賺,不該拿的錢就別拿。要知道,公道自在人心,而人心也是市場,脫離了社會責任,又有什么未來可言?
責任編輯/王學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