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評論員 王學義
這兩天,北京王府井狗不理包子店因一條差評而“翻車”了,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簡單說,就是有位視頻博主近日到北京王府井狗不理店拍試吃視頻。他花60元購買了一籠8個的醬肉包,又花38元買了一籠8個的豬肉包,品嘗后評價說醬肉包特別膩、沒有用真材實料,而豬肉包面皮粘牙。不僅如此,當他在店里試吃時,后廚還不斷傳出咳嗽聲。事后,該店發布聲明稱,視頻中的“惡語中傷言論不實”,并表示已報警處理。
狗不理包子大名鼎鼎,被稱為“天津三絕”之首,曾以面、餡選料精細,制作工藝嚴格,外形美觀而聞名。特別是包子褶花勻稱,每個包子都不少于15個褶,被廣泛稱道。然而,位于北京王府井的這家狗不理店卻在網絡風評中墊底。新聞中這位視頻博主也正是奔著差評去的,想去試試到底有多差。試吃后,他給出的評價是:“要說也沒那么難吃,這種質量20塊錢差不多,100塊錢兩屜有點貴。”至于服務,則“還行”“沒那么惡劣”。
客觀來看,這位博主的吐槽似乎并不過火。但這家狗不理店已經不能忍了,暴跳如雷,不光聲稱被惡語中傷,還報了警。這一來,直接掀起了輿論狂潮。除了引來如雪片一般對包子的差評之外,還有大批網友在“弱弱地問”:飯不好吃,還不能說了嗎?
這里,首先明確一點:飯不好吃,是可以說的。法律明文規定,消費者有監督權,體驗之后給出中肯評價,是行使監督權最簡明方便的路徑之一。因撰寫、發表批評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人民法院應根據不同情況處理,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的,不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而發表評論等于“撰寫、發表批評文章”,如果只是表達個人感受,沒有用侮辱性、誹謗性的語言,難以構成侵犯名譽權。具體到餐飲業來說,消費者有權在網上對用餐體驗發表評價,商家應有足夠的包容度和產品自信,畢竟有句老話家喻戶曉,叫“眾口難調”。
從狗不理店的一系列操作來看,這家“百年老字號”不僅對老話不感冒,對新時代的消費者體驗也缺乏必要尊重,對網絡輿情更拙于應對。須知,這并非該店收到的第一條差評。如同網友所言,如果這叫惡意中傷的話,那些在大眾點評網給一星并吐槽的顧客,是不是也得去派出所走一趟?看到差評如潮,不先自我反省,改進產品質量,提升服務水平,而是選擇發聲明報警,直接怒懟。如此一來,遭遇網友群毆,其實并不意外。
如今,狗不理已刪除了此前發布的聲明,“王府井狗不理店”微博賬號似乎也已注銷,這或許正是“多么痛的領悟”。希望狗不理方面能夠徹底反思,吸取教訓。
這也給其他“百年老字號”提了個醒,光想躺在“百年老字號”的招牌下數錢已經行不通了,一味擺老資格消費者更是不會買賬。尤其是在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假如產品無法保持過硬的老品質,又不能滿足消費者的新需求,那么口碑撲街就是分分鐘的事兒。“誠心誠意+與時俱進”,才是真正的金字招牌。
責任編輯:李婧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