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8日訊 撿到手機據為己有,盜刷微信錢款進行購物被拘留。近日,平度市公安局新河派出所深挖細查,將撿拾他人手機并盜竊微信錢財的3名違法人員查獲,依法對其分別裁決行政拘留5天。平度警方提醒市民,撿拾他人貴重物品切不可據為己有,更不要貪財竊取財物。
11月1日,張某和兩名工友在新河鎮某工地干活時,無意中發現了一部手機。手機屏幕打開后發現機主并沒有設置密碼,撥打電話提示已經停機。本想著歸還手機的三人頓時起了歪心思,利用無線網絡連接手機后,通過微信支付小額免密功能,分多次在超市購買衣服等物品,總計盜竊微信現金898元。

11月2日,失主更換手機登錄微信時發現現金被盜取,隨即拔打了110報警。新河派出所民警通過失主微信顯示消費地點調取視頻監控,很快將張某等3名違法嫌疑人查獲。目前,3人因涉嫌盜竊分別被依法裁決行政拘留5天。(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李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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