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5日訊 今天,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長沙路、世紀觀邸租賃型人才住房的配租公告》。據悉,本次配租房源為長沙路46號人才公寓和世紀觀邸項目人才公寓,已達配租條件,計劃配租356套住房。
其中,長沙路46號人才公寓(金惠萬家·惠寓)項目由青島公共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總建筑面積5.8萬平方米,容積率2.98,共規劃建設四幢租賃型人才住房,現已完成驗收備案。配租310套人才住房,其中,89平方米兩居室戶型77套、108平方米三居室戶型78套、120平方米三居室戶型155套。
世紀觀邸項目由青島海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位于德興路61號,配建租賃型人才公寓,現已完成驗收備案。112套租賃型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積共計1.53萬平方米,分布在A、B兩區,本次配租的為B區B戶型46套(三室兩廳、約137平方米)。
租金標準按市場租金的60%計算
觀海新聞記者了解到,以上項目市場租金標準均為:33元/月·平方米。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租賃價格保障標準內面積按市場租金的60%計算,超出保障標準面積按市場租金收取。
水、電、燃氣、暖氣、有線電視、電信、衛生、物業管理及其他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按規定另行交納;配套設施開通情況以項目建設單位和物業公司通知為準。
配租對象需符合這些條件
此次配租房源面向青島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各類人才。為實施突破平度萊西攻勢,平度、萊西兩市引進的符合《青島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規定的人才可參與本次人才住房分配。
配租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各類全職人才;已在青落戶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此外,還需要符合以下配租條件: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島市無住房且5年內無商品住房交易記錄。全職工作人才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在青島市區依法設立的用人單位在職在崗工作,并按規定在青島市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中央、省駐青單位引進的人才應至少在青島市繳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2.國內普通高校專科、本科學歷人才需具備統招全日制專科、本科學歷;研究生層次人才需取得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技類人才需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技能類人才需取得高級工(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高級管理人才近三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平均納稅總額應達到4萬元以上;創業類人才應作為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所創辦企業一次性投資額(本人)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年繳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或企業聘用青島市員工10人以上;3.具有青島市戶籍或持有青島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港澳臺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青島市有效工作居留證件。
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屬于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專科、本科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留學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2.具有青島市戶籍;3.已與青島市區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各類人才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包括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島市有住房或5年內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含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的房產轉移);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島市范圍內享受過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補貼(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質的頂尖人才安家費、高層次優秀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安家補貼、博士后安家補貼、技能領軍人才安家補貼和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等),或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部隊分房、產權型人才住房、青島市各級機關干部(職工)分房、集資建房等)。
人才住房申請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租賃型人才住房的,在租房期間無違約情況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租賃型人才住房,并承諾在購房網簽前辦理退租手續。夫妻雙方均符合分配條件的,只能申請租住或購買一套人才住房。
人才在青島市辦理就業登記和繳納社保時間截止至10月31日,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截至申請登記結束之日。
人才住房配租需按以下流程進行
本次人才住房配租按照申請登記、單位初審、評分排序、補正復核、查重公示、選房公告、輪候選房等流程進行。
(一)申請登記
1.單位申請。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為單位集中注冊時間,意向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按要求上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實際經營地址證明承諾、納稅地證明、辦理專員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并錄入本單位人才名單。
2.個人申請。自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5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圍及條件的申請人,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填報申請信息、上傳證明材料。
(二)單位初審
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申請人填報的信息和申請材料原件進行審驗,并在單位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在2021年12月2日前通過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申請。
(三)評分排序
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23日,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民政局、公安局、稅務局等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對申請人戶籍、婚姻、人才資格、合同簽訂、社保繳納、納稅以及住房補貼享受等情況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結果更新排序名單。
(四)補正復核
對存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過系統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請人,限期5個工作日內(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補正相關材料,逾期不予補正的,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收到補正材料后,于2022年1月8日前相關部門完成復核。
(五)查重公示
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的人員排序名單,通過系統對人才家庭房產情況進行篩查,根據房源數量確定入圍排序名單,在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8日。
(六)選房公告
將于2022年2月11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選房公告。公告內容包含選房人員名單、選房順序、選房時間、選房地點等相關內容。
(七)輪候選房
2022年2月17日開始,申請人持相關身份證明在選房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規定的地點輪候選房。
有問題可撥打電話咨詢
人才住房配租工作咨詢電話為0532-82681116(住建),0532-88913379(人社)。
項目咨詢電話及看房地點
1.長沙路46號人才公寓(金惠萬家·惠寓)項目
咨詢電話:85622188
看房地點:長沙路46號
2.世紀觀邸人才公寓項目
咨詢電話:55786226、13306396226
看房地點:德興路61號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
責任編輯: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