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26日訊 市民王先生因患有不穩定型心絞痛,在西海岸新區中心醫院植入經皮冠狀動脈支架后,總花費為4.3萬元。而與他有相同病情并采用同樣治療手段的侯女士,僅比王先生晚入院1個月,總花費卻僅為2.7萬元。
相同的病情相同的治療法,為何價格懸殊如此大?這是DRG實際付費所帶來的利好。醫院為了主動控制成本,在保證醫療安全的基礎上,減少不合理的用藥和檢查、住院,“告別”高價耗材,主動使用集采耗材,實現消耗醫療資源的最小化。今年7月1日,我市18家試點醫院正式邁入DRG實際付費時代,經對實際付費后7-8月的數據統計分析,7月全市醫保基金模擬盈余約220萬元,盈余率為0.24%;8月全市模擬盈余約683萬元,盈余率為0.84%,試點醫院總體盈虧情況較為平穩。在醫保支付導向引導下,各試點醫院主動控制不合理費用,總體上朝著精細化管理的方向發展。
醫-保-患三方共贏,“一口價”的按組付費取代項目付費
長期以來,我國采用的都是按項目收(付)費,通俗來講,就是根據診治過程中用到的所有藥品、服務項目、耗材,用了多少結算多少,醫保根據費用按比例報銷。這種模式容易導致過度醫療,不但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還讓參保人多花錢、醫保基金多支出。為改變這種現狀,國家一直在積極探索并不斷完善醫保支付方式。DRG便是其中一種。與按項目付費相比,DRG是將疾病按照嚴重程度、治療方法的復雜程度以及治療成本的不同劃分為不同的組,以組為單位分別定價打包支付,一般來說疾病越嚴重、治療方式越復雜,醫保支付的費用就越多。
一個案例可以解釋這兩者的區別,假設一個患者被診斷為急性闌尾炎需住院,患者是否有并發癥或合并癥、是保守治療還是手術治療,都有相應的支付標準,通過各病組相加計算出住院醫保應該支付的費用。經過醫生評估,患者需要手術治療被分到的DRG組預估醫療費用為5000元。醫保部門已提前將治療費用5000元支付給醫院。醫院如果規范用藥、規范治療,即可用少于5000元的醫療成本將患者治愈,則醫院會產生費用結余。反之,如果醫院因過度治療等原因花費更多的費用治愈患者,超出5000元的部分由醫院承擔。這就建立了一種激勵約束機制,促使醫院在看好病的同時,也考慮如何省著花錢。
醫保應用DRG付費所期望達到的目標是實現醫-保-患三方共贏。市醫保中心審核結算處處長于江說,通過DRG付費,醫保基金不超支,使用效率更加高效,對醫療機構和醫保患者的管理更加精準;在醫院方面,使診療行為更加規范,醫療支出得到合理補償,醫療技術得到充分發展;在患者方面,能夠享受高質量的醫療服務,減輕看病經濟負擔,同時結算方式也更加便捷。
擠掉用藥、耗材“水份”,治療愈加規范讓醫保住院次均費用降下來
“我父親是老病號,經常住院,和以前比,感覺現在費用降低了,住院時間也短了,一些高價的藥品和不報銷的項目減少了,能報銷的增多了。”在青大附院,一位患者家屬道出了對該院試行DRG改革的感受。DRG帶來的降費利好,對在試點醫院就醫對新患者來說,直接感受并不強烈,因為他們享受的就是新政策。但對老病號來說,卻感受深切。
目前,從多家試點醫院的運行情況看,DRG的成效已初步顯現。今年7月-8月,青大附院醫保平均住院日為6.5天,此前為6.7天左右;西海岸新區中心7月醫保平均住院日已下降至6.94天,較上半年平均水平下降0.96天。7月醫保住院次均費用已下降至8785元,較6月份下降17.4%,平均為每位患者省了2000余元。
DRG付費方式有利于推進分級診療。市醫保局通過提高疑難危重和復雜病例分組支付權重,體現重病重支,并逐步實現同城同病同價。在高血壓、糖尿病等一些常見疾病上,基層醫院的成本實際更低,而醫療資源頂尖、硬件設施非常好的大醫院,相應的成本也非常高。早先試行DRG付費的城市發現,有的三級醫院治療某些疾病的給付不足以覆蓋成本。西海岸新區中心醫院醫保辦副主任薛鵬說:“ 以前分級診療的動力來自患者,國家通過提高三級醫院起付線、降低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等舉措,引導患者愿意去花費更少的基層醫院就醫。DRG付費后,分級診療的動力就變成了醫院,大醫院看常見病賠錢、不賺錢,所以要讓這種病人到下級醫院去。從而讓大醫院回歸救治疑癥、重癥、難癥、急癥,業務量雖然有所減少,但病組難度系數提升,收入并沒有減少,小醫院為了‘接’的住,會不斷提升自己的能力。”
不斷糾正完善方案,二級及以上非試點醫院明年逐步納入
實行DRG付費后醫生的工作量會因此隨之增加嗎?他們需要熟記每個組的費用,從而采用的治療方案是賺錢還是賠錢嗎?在接診過程中把病人分到不同的組嗎?答案是否定的。薛鵬告訴記者,支付標準通常是按上一年度的平均水平來制定的,因此治療過程中,醫生不用想是賠錢還是賺錢,只需按照臨床路徑和規范專注診療,只要按照規范走,不走歪路,費用自然就會降下來。醫生要做的是提高醫療服務質量,規范規范診療行為,準確、及時、完整填寫病案,就可以了,不用過分關注分組結果和支付標準。
“DRG是個支付工具,同時也是評價醫院醫療服務的管理工具。”青大附院醫保辦主任左安俊對此深有感觸。醫生們一直反映:科研和教學能力很容易評價,但是臨床能力不好評。“如今,DRG提供了測量方法和標桿,如果某個科室或醫生所采用的治療方案的費用始終高于全市水平,醫院職能部門可以通過藥品、耗材、化驗檢查等各類費用的對比,找出醫生治療方案存在的問題,也可能找出的是病案首頁填寫不規范的問題。”他說,一個重要導向就是規范醫師行為,能比較好地指導醫院及醫務人員在保障醫療質量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利用醫療資源、縮短平均住院日、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及降低整體醫療費用。
DRG付費也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一些醫生反映DRG的計算基礎是常見病、多發病,病種數量越多,數據就更準確。而疑難重癥病例少,也就是說病種離散,容易算不清,希望相關方面在制定政策時,能多聽聽臨床醫生的建議。
“DRG并不完美,是目前相對科學的管理和付費工具,只能在試點過程中不斷糾正、完善。近期,我們將進一步完善DRG分組方案,組織醫院和臨床專家開展權重等付費標準的協商談判,充分征求各方意見。”于江說,明年,我市將逐步擴大DRG試點范圍。2022年,將根據醫院的組織管理、病案管理、醫療質量、信息化建設等情況,開展評估督導,對符合條件的其他二級及以上非試點醫院逐步納入DRG付費范圍。力爭2022年底,DRG付費資金總量占到全部住院資金總量的80%以上。對暫時不符合條件的醫院,采用DRG工具做好數據對比分析,進一步加強總額預算管理。(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郭菁荔)
責任編輯:郝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