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一則“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收款”的消息近日引發熱議。不少人擔心,今后是不是不能在路邊攤和小賣部掃碼付款了,小商販們是不是也不能用二維碼收款了? 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回應稱:“該說法系誤讀。 ”
這一消息的源頭,是央行于2021年10月13日發布的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其中稱,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并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該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央行所說的“誤讀”主要有兩層意思。其一,不是微信、支付寶的收款碼不能用,而是指個人收款碼不能再用于經營場景。也就是說,從事金額比較大、交易頻繁的經營活動,應申請成為特約商戶并使用經營用收款碼,不能再使用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其二,不是個人靜態收款碼不能用,而只是個人靜態收款碼不能用于線上的遠程收款,線下面對面的個人靜態收款碼照樣可以繼續使用。
無論對于經營還是消費,掃碼支付新規都不會產生太多限制。一方面,此前大多數規范經營的商家已經在使用商戶碼了。對于眾多個人經營者和小微商戶而言,掃碼支付新規并不意味著生意“難做”了,只需使用商戶收款碼即可。而且,此次通知專門放寬了商戶收款碼的服務門檻。過去,辦理商戶碼需進行各種公司認證,要有經營牌照和單位組織代碼,而此后用個人身份證也能辦理。所以,使用起來并不難。另一方面,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只要商戶使用了商戶碼,自己該怎么掃碼還怎么掃碼就行,不會沒帶現金就付不了賬。針對特殊情況,通知還專門提到了“白名單制度”,事先打下了制度“補丁”。
掃碼支付成為尋常一景 圖/新華社
掃碼支付新規主要的作用體現在安全上。可感知的是,近年來,掃碼支付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的尋常一景。而數據顯示,以支付寶與微信支付為代表,發展迅猛的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用戶量和交易規模均為全球第一。在條碼支付帶來方便的同時,一些不法分子也乘機鉆空子。有的通過各種手段盜取個人信息、盜用賬戶資金;有的利用個人收款碼干一些游走在法律邊緣甚至違法的勾當。這說明,條碼支付已經到了該整治的時候。
在經營活動中,相比于個人收款碼,商戶碼顯然更為規范。從支付范圍來看,個人收款碼只能使用銀行卡余額,商戶碼還支持微信、支付寶所綁定的信用卡、花唄等方式;從到賬方式看,商戶碼收到的錢,不支持提現到個人銀行賬戶,只能先進對公賬戶,便于追溯,稅收等方面一目了然;從額度上看,個人收款碼一年有20萬元的額度限制,而商戶碼首款額度幾乎沒有限制。央行此次規范支付管理,還有一個目的就是防范洗錢和偷稅漏稅等,從制度上堵住個人支付碼進行不法交易的漏洞。
應該說,對于此次掃碼支付新規,不用過分擔心,更不宜過度解讀。當一種經濟行為已深深契入生活,進一步規范和監管也就水到渠成。如今距離2022年3月1日還有不少日子,足夠人們來轉圜、適應,相關部門也應為更多人群做進一步考慮,以便減輕群眾負擔,更好地促進政策落地。
責任編輯:陳海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