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9日訊 達標是義務、超標要賠付、改善可獲償。日前,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了全市2020-2021年度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核算結果,全市累計發放生態補償資金5210萬元。與往年不同的是,無一區市繳納補償金,10個區(市)全部獲補生態補償資金,其中膠州市因水質改善明顯成為最大贏家,獲補生態補償金最多,達到1059萬元。

全市發放生態補償資金5210萬元
今年是“十四五”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的開局之年,也是我市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制度的第三個工作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根據考核辦法,本年度的考核斷面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的斷面共94個,第二個階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的斷面共66個。從綜合核算結果來看,10個區(市)全部獲補生態補償資金,全市累計發放生態補償資金5210萬元,位列前三名的區(市)分別為膠州市(獲補1059萬元)、西海岸新區(獲補942萬元)、嶗山區(獲補742萬元)。

縱向對比三個年度的考核結果來看,這一獎懲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不斷發揮成效。市財政從收繳生態補償資金816.985萬元到發放生態補償資金1966.54萬元再到發放生態補償資金5210萬元,獲得獎勵的區市由一開始的5個增加至7個再到今年的10個,這一正一反兩本賬,從一定程度體現出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得到改善。
一組數據也可以印證這一顯著變化,今年以來,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繼續改善,20個國省控地表水斷面水質全部達標,前三季度,全市國控地表水斷面水質優良率為57.1%,水質改善幅度在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22位,市控地表水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2.4%,較2018年相比提升了30.7%。全市16處城鎮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66個市控以上斷面基本消除劣V類,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達到有監測記錄以來的最好水平。
生態補償機制推動水質量持續改善
2018年10月,市政府印發《關于試行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工作的通知》,按照“達標是義務、超標要賠付、改善可獲償”的原則,以保護水質為目的,在全市建立以區(市)級之間橫向補償和市區之間縱向補償相結合的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機制。充分發揮經濟激勵約束作用,有力調動和促進了各責任單位落實水環境質量管理職責的積極性、主動性,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市生態環境局水生態環境處處長金柏峰表示,自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制度實施以來,各責任主體水環境治理保護的積極性顯著提高,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生態補償這一經濟激勵約束機制對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激勵引導作用明顯,全市各相關部門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今年11月,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相關事宜的通知》,對生態補償斷面范圍、部分斷面補償金額等進行了優化調整。調整后,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斷面共66個,66個斷面中有14個斷面實行區與區之間橫向補償,年度基準補償額統一執行省上規定的1020萬元;另外,我市還有12個跨市界斷面實行省上流域橫向補償,年度基準補償資金額度為1200萬元。

水生態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持續加力。下一步,我市將以流域橫向生態補償為契機,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加強源頭治理和對沿岸排查整治,通過聯合開展執法監管,共商共治,確保河流水質持續改善,保障全市水生態環境的“長治久清”。(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通訊員 王諾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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