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耀眼、立春已至……15日,記者從煙臺市生態環境局獲悉,1月份,煙臺國控點位五項主要污染物同比全部改善,排名均居全省第二位,其中SO2、NO2、O3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一級標準;PM10、PM2.5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3.47,優良率為90.3%,重度污染天數為零,創近幾年1月份同期最佳成績,為今年煙臺市空氣質量贏得“清亮”天。
1月份煙臺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從市區環境空氣質量五項主要污染物同比改善情況看,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9%;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5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9.6%;臭氧(O3)第90百分位濃度為7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二氧化硫(SO2)平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2.9%;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9%;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3.47,同比改善22.2%。
根據《煙臺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1月份,八區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考核排名依次為:牟平區、福山區、蓬萊區、高新區、萊山區、開發區、芝罘區和長島綜試區。
六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考核排名依次為:龍口市、棲霞市、招遠市、萊州市、萊陽市和海陽市。
全市鎮街空氣質量綜合評分排名方面綜合評分最高的鎮(街)是萊山區黃海路街道,評分為94.38分;最低的是萊州市金城鎮,評分為61.41分。前10位(第1位至第10位)的鎮(街)依次為:萊山區黃海路街道、芝罘區奇山街道、芝罘區芝罘島街道、芝罘區向陽街道、芝罘區通伸街道、萊山區濱海路街道、高新區馬山街道、芝罘區東山街道、牟平區養馬島、開發區福萊山街道。
優異的空氣質量數據的實至名歸,反映出了良好的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對煙臺市空氣質量改善意義重大。據了解,2021年煙臺市委、市政府提前謀劃、狠抓落實,確保了2021年煙臺空氣質量各項指標達到國家指標要求,并于2021年12月29日審議通過《煙臺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進入2022年,煙臺市委、市政府多次會議強調,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堅持不懈、持續發力,絕不能有絲毫的麻痹放松,以良好開局迎接“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力之年。
“下一步,煙臺市生態環境局強化科技支撐,運用網格化綜合管理系統、煙火監控系統、、統等智慧環保平臺,指導各區縣不斷提升監管水平,逐步形成了上下聯動、幫扶與督導相結合的大氣污染防治‘煙臺模式’?!睙熍_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董利國員說。(YMG全媒體記者 童佳怡 通訊員 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