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25日訊 市科技局日前發布《青島市海洋科技創新示范工程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就海洋科技創新示范工程項目的立項、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等辦法公開征求意見建議。其中備受關注的是,每個海洋科技創新示范工程項目最高擬獲1000萬元資金支持。
海洋科技創新示范工程是青島市科技創新計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聚焦青島市海洋重點發展領域,以重大創新產品研發和重大創新成果轉化及示范應用為重點,開展具有示范引領性的系統集成、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旨在推動重大集成性創新,打通由技術到產品的通道,帶動相關領域技術水平的整體提升,支撐海洋產業高質量發展。
根據征求意見稿,項目申報主體原則上應為在青島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應在相關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的研發實力和影響力。項目資金采取無償資助方式,每個項目最高支持1000萬元,市財政資金支持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度的30%。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在項目推進過程中開展“里程碑”管理,在項目任務書中明確項目推進周期、重大任務及關鍵節點;開展“里程碑式”考核,確保項目按進度順利組織實施,取得預期成效。(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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