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度市紅十字會印發《平度市紅十字會因病致困人道救助實施辦法(試行)》,針對我市因病導致生活困難,在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各類救助、商業保險支付之后仍然無法擺脫困境的個人和家庭,建立因病致困人道救助基金,進行人道救助,最高可救助2萬元。
符合以下三個要求
可申請因病致困人道救助
一、申請救助對象要求
a.持有本市城鄉居民戶籍的家庭;
.申請救助之月起前一年度,在本市辦理居住證滿1年、就業或創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員均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非本市戶籍外來轉移人員家庭;
c.在本市各類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讀的在校學生。
二、收入財產要求
家庭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請救助之日起前1年)在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且家庭財產總額(主要是指房產、機動車輛、存款、證券等,不含家庭居住的唯一房產)不超過20萬元。
三、自負醫療費用要求
因治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在扣除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各類救助、商業保險支付后,自負醫療費用在4萬元以上。自負醫療費用主要包括住院費、120急救、醫保部門定點醫藥機構門診費自負部分。
救助標準
申請人符合因病致困救助對象條件的,根據資金計劃額度和申請人數確定救助金額,最高每人救助不超過2萬元。
申報程序
每年11月1日起受理申請,11月30日截止受理。核定自負醫療費用區間為上年度10月份至本年度9月份產生的醫療費用。
一、填寫申請表
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人,填寫《平度市紅十字會因病致困人道救助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在對應位置上填寫患者信息及申請救助理由,貼照片處粘貼患者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不限),如實填寫患者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花費狀況、保險報銷及接受救助情況。
二、提供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
2.家庭困難情況材料。提供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包括家庭困難情況、收入情況、享受低保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人接受醫保、民政、殘聯等部門救助情況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案首頁、報銷材料(含醫療發票或醫療保險報銷單據、其他商業保險補償原始單據以及醫保、民政等部門給予救助的材料等)和自負醫療費用票據。
以上表格連同證明材料交鎮(街)便民服務中心或指定站所審核。
救助程序
一、受理
由鎮(街)對申請材料進行登記、初審。申請材料不齊的需補充完整,不具備申請條件的要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二、調查、公示、審核
調查、公示、審核。市紅十字會組織采取信息核對、入戶調查、第三方評估等形式對救助申請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并向所在鎮(街)進行反饋。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三、實施救助
公示完成后,市紅十字會于一個月內完成救助金發放工作,救助資料存檔。
資格取消
1.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的;
2.申請人拒絕管理機關核查家庭收入,故意隱瞞或不提供本人家庭收入、財產和接受過其他部門救助情況等相關的信息;
3.已經由政府安排納入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預防接種、婚前醫學檢查、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圍內發生的醫療費用;
4.美容、減肥、陪護等發生的非疾病診療所產生的醫藥費用;
5.因工傷事故、醫療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毆明顯責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駕車、無照無證駕駛、偷盜搶劫等違法違章造成傷害的,因自殘、自殺、吸毒等造成自身傷害的;
6.經核實申請人不符合因病致困人道救助原則和要求的;
7.救助申請受理之前申請人去世的;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識別下方二維碼領取申請表
聯系電話:88331599
地 址:平度市民服務中心4號樓A區2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