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3月30日訊 清明節放假安排已到手,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放假。近日,有市民撥打青島日報輿論監督熱線咨詢:“清明假期加班費如何計算?”
根據已公布的假期安排,2022年清明假期有3天假,為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此外,4月2日(星期六)需上班。根據規定,4月5日為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如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補休來替代。4月3日、4月4日為休息日,如果加班,用人單位可首先選擇給予補休,加班2天補休2天。若單位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具體計算方式為,按照每月計薪天數 21.75天,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
4月5日,3倍加班工資 = 勞動者工資標準÷ 21.75天÷8小時×加班小時數×300%
4月3日、4月4日,2倍加班工資 = 勞動者工資標準÷ 21.75天÷8小時×加班小時數×200%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文/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