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6日訊 春暖花開,萬物復蘇,此時也正是罌粟的生長期,罌粟花雖然長相艷麗,卻是提煉鴉片等毒品的原料,是國家法律明確禁止私種的毒品原植物,私自種植屬于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面臨行政處罰,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

每年3月份,青島開發區公安禁毒部門都會發布禁種鏟毒的通告,第一條就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但總有人以身試法:2021年5月,民警在龍泉戚家村踏查發現,村民管某在自家院子里種植罌粟21株,民警當場讓管某全部鏟除,并依法對管某罰款兩百元;2021年6月份,民警在龍泉戚家村踏查發現村民管某在大棚內種植罌粟43株,民警當場讓管某全部鏟除,并依法對管某罰款三百元。“在農村地區,很多人把罌粟種植在田間地頭或者自家宅院里面,與其他植物混合種植在一起,不容易發現。”民警介紹說,很多人意識不到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甚至有人員把罌粟當成是可以食用的植物,認為種幾棵不要緊,實則嚴重違法,如果家家戶戶都種植罌粟,一旦種植形成規模,就會有人鋌而走險,從事收購、運輸、加工成毒品的違法犯罪勾當,后果不堪設想。

近年來,青島開發區公安局高度重視禁種鏟毒工作,大力強化禁種鏟除預防宣傳能力、踏查鏟除能力和打擊處理能力,利用罌粟出苗、開花、結果等重點時節,組織民警、輔警、禁毒社工、網格員等力量深入田間地頭、房前屋后、廢棄宅院等重點區域,開展拉網式、地毯式人工踏查。
由于種植罌粟的地點比較隱蔽,在開展人工踏查鏟毒的同時,開發區分局積極采取“空地一體”巡查模式,利用無人機進行空中巡查,徹底清除了足跡無法到達的“死角”,實現全面踏查、精確發現,取得顯著的效果。去年,以“無人機航測+人工踏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開發區80處尚未拆遷的農村地區和山林地帶等重點巡查區域進行了全方位巡查,在長江路街道辦事處轄區、黃島街道辦事處轄區、薛家島街道辦事處轄區、靈珠山街道辦事處轄區均發現不同程度種植罌粟的現象,共查處100余處罌粟種植區域,查獲、鏟除罌粟1200余株,處罰非法種植罌粟嫌疑人40余人,進一步鏟除了罌粟種植的土壤,同時也根除存在于部分農村地區的種植罌粟的陋習惡習,使“種毒違法、種毒必鏟、種毒必究”的觀念深入人心,營造了“種一棵也違法”的濃厚氛圍。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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