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9日訊 今天,觀海新聞記者從城陽法院獲悉,昨日上午,城陽法院少年法庭發出首份“家庭教育令”,責令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積極履行監護職責。在區婦聯支持下,家庭教育專業指導老師到場一對一為孩子的父母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通過溝通了解其家庭情況,提出了科學指導意見,同時制定了家庭教育指導方案。

近日,城陽法院少年法庭在審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時,少審法官與被害人父母溝通發現被害人小蘇正處于青春叛逆期,父母未能與孩子建立正常的溝通渠道,導致孩子經常通過網絡與陌生人聊天,自我保護意識較弱。法官認為,小蘇的父母作為監護人,存在未能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情形,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孩子父母表示:“通過此次家庭教育指導,我們認識到在家庭教育上確實做得很不夠,以后會多學習科學的教育方法,營造健康的家庭關系,陪伴孩子一起成長。感謝法官和老師,你們讓我們感到了溫暖和希望?!?/p>

下一步,城陽法院少年法庭將探索創新“未成年人保護多聯共建”機制,積極引入家庭教育社會支持體系,豐富家庭教育指導形式,確保家庭教育指導取得實效。
責任編輯: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