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做好農村低收入困難群體危房改造工作,確保農村困難群眾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今年即墨區將實施農村危房改造77戶。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是農村脫貧享受政策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農村低收入群體。對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給予支持。即墨區要求各鎮(街道)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妥善解決農村困難群眾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遵循經濟最貧困、住房最危險原則。不搞普惠制,把經濟最困難、住房最危險作為危房改造對象確定的必要條件,必須同時滿足經濟上最困難和居住危房兩個條件。對于已實施過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有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但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和易地扶貧搬遷計劃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政策。
要堅持統籌規劃、重點安排與自愿自主的原則。在符合國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統籌規劃,重點安排。危房改造原則上要安排在城市規劃區范圍以外的村莊,要符合鎮街、村莊規劃,優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閑置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困難群眾是農村危房改造的主體,要由困難農戶提出申請,充分尊重他們的意愿,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戶自籌為主,各級財政補助為輔。各鎮(街道)根據農戶貧困程度、房屋危險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類補助標準,切實加大對深度貧困戶的傾斜支持。各鎮(街道)政府將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和危房鑒定、績效評價、農戶檔案、信息系統管理等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結合實際,依據改造方式、建設標準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確定危房改造分類補助標準如下(最終補助標準根據上級撥付補助資金確定):
1.修繕加固危房,補助一般不低于1.2萬元;修繕加固危房過程中,同步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2.拆除重建或選址新建房屋,補助一般不低于2.5萬元。
以上實際費用不足一般補助標準的,由各鎮(街道)財政予以補貼。對于自籌資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極弱的特困戶,通過建設農村集體公租房、利用閑置農房和集體公房置換、提高財政補助資金額度等方式,兜底解決特困戶住房安全問題。
各鎮(街道)將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積極探索符合國家要求和本地實際的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益。擬改造農村危房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屬整體危險(D級)的,可修繕加固的宜優先選擇修繕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危房改造以農戶自建為主,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不得借危房改造名義推進村莊整體遷并。根據上級文件要求,鼓勵通過建設農村集體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繕加固現有閑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閑置農房等方式,統籌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住房安全問題。
全面推行區級財政直接將補助資金支付到危改戶“一本通”賬戶的制度,對于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的新建翻建、修繕加固,以及統建集體公租房等兜底解決深度貧困戶住房的,可在明確改造標準、征得農戶同意并簽訂協議的基礎上,將補助資金直接支付給施工單位。
責任編輯:劉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