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30日訊 駕駛人員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工作人員占用路面施工未做好安全防護……當所有這些隱患不經意間湊在一起時,便預示了悲劇的發生。
30日,李滄交警通報一起面包車撞上路面施工作業人員的事故,施工人員經搶救無效死亡,給駕駛員和路面施工作業人員敲響了警鐘。
面包車撞飛施工人員
7月24日11時40分許,孫某某駕駛一輛面包車沿重慶中路南向北行駛至重慶中路757號門前時,將一名正在路中進行施工鏟除作業的李某某撞飛。撞人后孫某某緊急左打方向盤又撞上一輛重型專項作業車。盡管120及時趕到,但李某某還是因傷勢嚴重無力回天。

面包車擋風玻璃破開一個大洞。
駕駛員承擔事故主責
經過交警現場勘查、調取監控、詢問當事人等調查工作,最終認定駕駛員孫某某駕駛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車輛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觀察不周未確保安全的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施工人員李某某占用車道從事非交通活動的行為是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根據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孫某某在該起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過錯嚴重,承擔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李某某承擔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專項作業車駕駛員無駕駛員無責任。
事故慘痛敲響警鐘
事故教訓慘痛,也給駕駛員和路面施工作業人員敲響了警鐘。李滄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道路行駛一定要注意觀察,發現行人及時避讓。同時也提醒在道路上施工人員一定要設置施工防護標志,穿醒目反光衣,做好個人防護。(青報全媒體記者 于滈 文/圖/視頻 通訊員 劉波 王偉偉)
責任編輯: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