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7日訊 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路口闖紅燈,超速撞上面包車……9月7日,李滄交警事故科曝光一起交通違法典型案例,摩托車駕駛員李某某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面包車駕駛員正常行駛無需擔責。
摩托車闖紅燈高速撞向面包車
監(jiān)控錄像顯示,7月24日零時20分許,一輛黑色小型普通客車沿重慶中路南向北左轉彎行駛至路口時,右前方一輛摩托車沿重慶中路北向南疾馳而來,重重地撞在小型客車的右前部,頓時摩托車碎片四濺,摩托車駕駛員倒地,場面非常慘烈。
事故救助基金助摩托車手手術
事故發(fā)生后,李滄交警迅速趕到,兵分兩路,一路救助傷者,一路勘查事故。摩托車駕駛員撞擊后受重傷,送至醫(yī)院需要緊急手術,李滄交警了解到摩托車駕駛員家庭困難,無法承擔高額手術費時,第一時間幫其申請事故救助基金7萬余元,手術得以順利進行。
摩托車手負全責,面包車司機無責
交警通過現(xiàn)場勘查、詢問當事人、查看監(jiān)控等,認定該起事故系摩托車駕駛員一方過錯,摩托車駕駛員李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上道路超速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規(guī)定的行為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原因,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普通客車駕駛員正常行駛無過錯。
一起事故集多項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一款,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防止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摩托車駕駛員李某某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闖紅燈超速行駛。該案件集合了多項交通違法行為。(青報全媒體記者 于滈 通訊員 劉波 王偉偉 文/圖/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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