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26日訊 日前,城陽公安交警大隊開展夏季酒駕醉駕整治集中統一行動時發現,一輛網約車司機遇民警夜查后試圖躲避檢查,經查,該司機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了解,7月24日21時許,城陽公安交警大隊在轄區榮海二路開展夜查行動。一輛綠牌出租車距民警不遠處時,明顯放慢了車速,且時走時停。此舉引起民警注意,立即示意該車路邊停車檢查。司機剛打開車門,民警就聞到了酒氣,隨即將該司機控制。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抽取血樣后強制醒酒。

經調查,當事人趙某持C1準駕車型有效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車,該車使用性質為預約出租客運。據趙某交代,自己當晚在家里喝了三瓶啤酒,因次日需要開車上路營運,于是從城陽打車去即墨接車,返程途中被民警查獲。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四款之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

交警提醒:飲酒后開車不僅危害駕駛人的生命安全,更會危及公共安全。希望廣大駕駛人算好責任賬、經濟賬、家庭賬,為了您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遠離酒駕,文明駕駛,安全行車。(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通訊員 劉瑞瓊 胡永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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