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8日訊 城陽法院日前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單位某某中心(化名)、被告人張某(化名)、被告人劉某(化名)、被告人李某(化名)涉嫌犯貪污罪、單位受賄罪一案,該案由城陽法院刑庭副庭長吳仲雷擔任審判長,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與了訴訟。本次庭審城陽法院邀請了流亭街道部分黨員干部列席旁聽,讓庭審現場變成了真實的廉政警示教育課堂。

庭審中,合議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核實,控辯雙方就指控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并充分發表控辯意見。被告人當庭自愿認罪認罰,并對自己違法違紀行為表示懺悔,法庭宣布本案將擇期宣判。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庭審氛圍莊嚴肅穆,流程規范有序,旁聽人員通過本次庭審,上了一堂既鮮活又深刻的現場警示教育課。大家紛紛表示,通過此次庭審,真切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和違法違紀的慘痛教訓。警醒大家作為黨員干部要時時注重學習,處處加強黨性修養,不斷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

近年來,城陽區人民法院始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依法嚴懲貪污、受賄等職務犯罪,為反腐敗斗爭持續深入開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同時加強以案釋法的力度,充分發揮刑事審判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提醒廣大黨員干部不斷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王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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