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11月9日訊 “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有何依據?不可耕種的石頭嶺、荒嶺是否也屬于基本農田?”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依據。
記者從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了解到,永久基本農田應以現狀穩定耕地為基準劃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標準如下:
1. 經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的糧、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內的耕地;
2. 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和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
3. 蔬菜生產基地;
4. 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
5. 國務院規定應當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其他耕地。
青島市第三次國土調查數據顯示,青島市耕地面積共436272.82公頃(654.41萬畝)。其中,水澆地230905.94公頃(346.36萬畝),占52.93%;旱地205120.86公頃(307.68萬畝),占47.02%;水田246.02公頃(0.37萬畝),占0.05%。平度市、萊西市、即墨區、黃島區和膠州市5個區市耕地面積占全市耕地的99.02%。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