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11月15日訊 “男性育兒假有幾天?”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男性育兒假的相關事宜。
記者從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11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增設了育兒假,生育子女三周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計不少于10天育兒假。育兒假期間,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嬰幼兒父母的育兒假須在子女每一個周歲內休,原則上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開休,但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休。育兒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有多個三周歲以下子女的家庭,原則上不疊加育兒假,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增加多子女家庭的育兒假期。
據悉,《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還增加了男職工陪產假的天數,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產假,陪產假期間,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