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0日訊 近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對一批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流通領域11家企業12批次產品,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3%。
依據GB 17761-2018等標準,對車速限值、制動性能、整車質量、兩曲柄外側面最大距離、腳蹬間隙、提示音的車速值、提示音聲壓級、鳴號裝置、淋水涉水性能、銘牌、使用說明書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有4家企業的4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不合格項目為:淋水涉水性能、提示音的車速值、提示音聲壓級。

此外,青島市市場監管局還對一批車用柴油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16家企業生產的32批次產品。其中,生產領域2家企業2批次,流通領域30家企業30批次。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1%。依據GB 19147-2016《車用柴油》等標準,對硫含量、多環芳烴含量、凝點、閃點(閉口)、十六烷指數、密度(20℃)和餾程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有1家企業的1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不合格項目為:閃點 。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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