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30日訊 為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和信訪矛盾,嚴格規范環境執法行為,為全市經濟社會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1月28日,節后上班第一天,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組織召開執法中隊法律顧問見面會,為該局七個基層執法中隊全部配備法律顧問,進一步豐富法律顧問制度的內涵和實質。據了解,為基層執法中隊配備法律顧問在全省生態環境領域尚屬首次。

全省首創——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為基層執法中隊配備法律顧問。
會議研究確定了《中隊法律顧問工作職責》,主要包括參與并規范執法,參與并為中隊處置重點信訪輿情案件、涉法涉訴案件、重大疑難處罰案件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參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及公益訴訟案件,協助開展普法宣傳、培訓等內容。會議提出《中隊法律顧問“五個一”工作機制》即:“每周通一次氣”“每兩周參與一次執法”“每個月做一次工作小結、復盤評價”“每個季度開展一次雙向互評”“年終進行一次全面總結”。旨在通過“五個一”工作機制確保執法中隊法律顧問作用落到實處。
會上,各執法中隊負責人結合各自轄區突出環境問題以及可能面臨需要幫扶解決的疑惑或難題與法律顧問進行交流座談,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平度大隊大隊長呂新偉出席會議,并提出了對法律顧問的期望和要求,山東天正平律師事務所張敏律師代表法律顧問團隊作表態發言。
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副局長夏睿宏做總結講話,并就如何發揮好法律顧問的作用提出五點要求:一是執法中隊法律顧問的配備充分體現了局黨組對此項工作的高度重視,要切實將中隊法律顧問工作機制落到實處、發揮實效;二是規范和服務執法的同時,要協調、調動鄉鎮政府在網格化監管,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涉刑案件中發揮應有作用;三是在其他部門環境保護職責的履行上,切實推動“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的落實;四是在企業層面的指導上,豐富執法手段、打擊惡意違法的同時,引導企業預防因重大環境違法行為受到法律嚴懲;五是履職盡責、服務企業的同時不跑偏,時刻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不能與違法企業“沆瀣一氣”,干擾執法。(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吳帥 通訊員 夏睿宏 王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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