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14日訊 城陽區法院今天公開開庭審理范某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由城陽法院院長肖政擔任審判長,城陽檢察院檢察長胡亞林出庭支持公訴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該案是青島法院審理的首例該類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上半年,被告人范某某在某花卉市場購買一株叉葉蘇鐵及十四株金毛狗蕨(賣方另案處理)。經鑒定,被告人范某某所購叉葉蘇鐵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植物,金毛狗蕨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范某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被告范某某對其違法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壞所需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等承擔賠償責任。
被告人范某某承認其明知收購的花卉品種,自愿認罪認罰,深刻反省了其犯罪行為給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合議庭將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證據,擇期宣判。

本案邀請城陽區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媒體記者旁聽庭審。大家表示,此次城陽法檢“兩長”同庭履職,審理涉環境資源保護類案件,既發揮了院領導帶頭辦案的示范引領作用,也彰顯了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堅定決心和守護綠水青山的責任擔當,對發揮環境資源審判的司法示范引導起著良好作用。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發展的基礎,珍稀的野生植物是大自然留給人類的寶貴財富。城陽法院將繼續秉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依法懲處破壞生態資源的犯罪行為,注重發揮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效能,以實際行動為保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史瀟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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