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10日訊 近日,城陽法院高效執結一起涉800余名農民工工資案,執行到位并成功發放787萬元勞務費,真正解決了農民工兄弟的急難愁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某建設集團因近年來經營不善,出現拖欠勞務費及工程款等情況,在王某申請該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勞務糾紛案件中,城陽法院判決某建設集團支付王某勞務費近800萬元及相應利息,2023年2月1日,該案予以執行立案。該案是涉及800余名農民工工資的涉眾案件,城陽法院高度重視,組成以執行局長為組長,執行經驗豐富的法官張孝振、王曉正為成員的辦案小組,立即對案件進行研判,并發起對被執行人銀行賬戶等財產的查詢工作。結合本案案情,辦案法官迅速理清思路,多點出發,對被執行人相關財產予以查詢、控制。一是根據執行系統總對總查詢結果,被執行人共開設近3000處賬戶,其中絕大部分為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該賬戶為特殊賬戶,僅能用于支付對應項目的農民工工資。辦案人員加班加點逐一對賬戶進行核對,24小時內核對出結果,僅極少數賬戶可以凍結,辦案法官立即予以凍結,但因余額不足,并未實際控制存款。二是根據本案系勞務糾紛的特點,落實項目是否有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執行干警分別到城陽區住建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勞動監察室查詢本案涉及三處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資金。經查,因相關項目早已竣工,現無農民工工資專用資金。三是落實被執行人不動產等財產情況。經查,被執行人名下雖有房產登記,但部分已經出售,另外部分已設定高額抵押權,無處置價值。

在對財產進行初步查詢、控制后,辦案法官于2023年2月10日約談了被執行人某建設集團,告知其作為責任承擔主體如不履行給付義務,法院除將公司資產凍結外,還會對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等措施,將直接影響公司經營及商業信譽,如轉移資產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考慮公司經營狀況,本著善意執行之理念,法院可以適當留一些時間以便被執行人籌款或雙方協商和解事宜,但必須盡快解決全部欠款。其后,辦案法官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商,言明利害關系。最終,在法院執行壓力下,被執行人承諾籌款解決,雙方當事人于2023年2月23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2月27日,某建設集團將款項打至凍結賬戶,辦案法官立即發起扣劃,并于當天將787萬元全部發放給申請執行人。至此,該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案件執結后,申請執行人王某向法院寄來感謝信,對法院高效執行、耐心調解表示感謝,信中稱:“法院在很短的時間內達成了和解協議并履行完畢,使農民工工資盡快得到了妥善的解決,所有的農民工兄弟歡欣鼓舞……經歷過此次案件,我真切感受到城陽法院對農民工工資的重視態度及為人民服務的初心使命……也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溫度,解決了八百多個家庭的困難及期盼,同時也讓我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及現實效果,維護了青島市良好的投資工作生活環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史瀟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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