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8日訊 青島市檢察院今天發布了一起一名老師因“好賭”而詐騙60余名學生的刑事案件。
由李滄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于某某詐騙案近日宣判。被告人于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于某某本是位溫文爾雅、認真負責的某學院教師,是什么讓他深陷泥淖,自此失去自由?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于某某系某學院教師,其在學院工作期間,多次以代交住宿費、學費及辦理學歷提升、辦理教師資格證為由,騙取該校學生錢款共計人民幣達130萬元,累計受騙學生60余人,所騙錢款均被于某某用于網絡賭博。
庭審中,被告人于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同意適用認罪認罰程序,李滄區人民法院對李滄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事實予以全部認定并采納量刑建議。
檢察官提醒:如果說賭博是十賭九輸,那網絡賭博就是十賭十輸,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在此,提醒大家,網絡賭博屬于違法行為,害人又害己,切勿以身試法,要自覺抵制賭博行為,不為賭博提供任何條件,并積極向相關部門舉報賭博違法活動,共同營造良好社會風氣。(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白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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