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6月11日訊 “我是靈活就業人員,一直自己交養老保險,去年受疫情影響,養老保險費繳納中斷了5個月,還能補繳嗎?”近日,市民張女士致電本報輿論監督熱線,咨詢靈活就業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問題。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正常情況下,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后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但在疫情期間,國家出臺了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政策。該政策規定,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靈活就業人員可攜帶身份證到就近的社保經辦機構征繳業務窗口,填報《從業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申請補繳2022年中斷的養老保險費。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