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留學基金委近日發布通知,對于2020年12月31日前,因疫情原因無法按期派出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可于明年12月31日前派出,須持相關邀請信按規定辦理手續。
通知提到,相關人員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派出,派出前應憑國外留學單位載明新派出日期的邀請信,按《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派出前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辦理延長資格有效期手續后派出。現階段無需按《辦法》要求在資格有效期內辦理延長資格有效期手續。
有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項目要求辦理。
通知還提到,以上規定不適用于被取消資格人員。

責任編輯: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