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30日訊 近日,萊西法院圓滿執結了兩件互為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當場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案情簡介:
某果蔬有限公司2021年3月向某智能裝備有限公司采購智能果蔬清洗烘干、拋光、分選成套設備,并預付32萬元部分設備款。安裝完成后,分選效果無法達到約定標準,技術人員多次調試未果后,雙方對該設備質量有較大爭議,經協商不成,2022年5月,某果蔬有限公司將某智能裝備有限公司訴至萊西法院,同年11月萊西法院作出某果蔬有限公司退還設備、某智能裝備有限公司退還設備款的判決。判決后,某智能裝備有限公司上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雙方均未履行各自義務,2023年8月中旬雙方互相向萊西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
某果蔬有限公司由于設備無法使用,且占用廠房面積大、時間久,導致該公司陷入兩難境地,既無法拓展業務,又擔心設備被拉走后,債權得不到實現;某智能裝備有限公司因運不回設備,導致全新的設備繼續閑置貶值,遲遲無法變現以退還設備款。了解具體情況后,執行法官調整好執行思路,注重引導當事人“雙向奔赴”,力爭達到款貨雙返的良好執行效果。
因當事人一方系外地,執行法官本著一次辦成的原則,8月24日,先到某果蔬有限公司查看設備情況及運輸事宜,對現場執行中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前做好預案,確保執行順利,并與雙方進行充分溝通,詳細解答疑惑,促成雙方達成和解。某智能裝備有限公司同意當天將25萬元案款匯入執行案款專戶,剩余案款10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個人財產對剩余案款提供擔保。同時,對該設備采取“活封”措施,允許某智能裝備有限公司將設備運回后進行租賃或變賣,但所得價款必須優先償還某果蔬有限公司剩余款項。
8月25日,雙方在某果蔬有限公司按照既定執行方案,有關車輛與人員就位后,在執行法官主持下,某智能裝備有限公司順利將設備運回,某果蔬有限公司也拿到了自己的設備款,款貨雙返,兩案高效執結。
高效文明執行是保證當事人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的關鍵環節,也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下一步,萊西法院將不斷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不斷服務企業發展,增強服務理念,實現執行案件雙贏多贏共贏。(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李尚一 董明 )
責任編輯:劉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