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6日訊 今天,市北區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巡查至瑞昌路98號附近,發現樓道內張貼有若干張疏通下水道內容的“小廣告”,所留電話為同一號碼,張貼數量多、面積大,當即將當事人帶回進行立案調查,擬對當事人處以500元罰款,并由交警部門暫扣其車輛。同時,執法人員還表示,下一步,亂貼亂畫“小廣告”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或將面臨被治安拘留甚至刑事拘留的嚴重后果。

提起“小廣告”,相信市民都不陌生。開鎖、辦證、刻章、疏通下水道……各種各樣的“小廣告”貼滿了樓道墻面、防盜門以及路燈桿等市政設施,不僅影響市容市貌,還給市民添了堵。一直以來,違法成本低、治理成本高、傳統治理手段力度不強,造成了“小廣告”問題泛濫,如同“牛皮癬”一樣極難根除。鑒于此,我市綜合執法部門積極探索在“小廣告”治理工作中建立綜合執法、刑事司法“兩法”銜接聯動機制,即通過綜合執法部門與公安部門聯動,針對亂貼亂畫“小廣告”行為,除進行行政處罰外,將視情節輕重或可按照故意損壞公私財物予以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入刑。相關案例在外地早已有之,例如天津市、深圳市、江蘇鹽城、江西九江等地區均采取類似辦法,取得了較好的治理效果。

目前,我市綜合執法部門已充分開展了實地調研工作,并與公檢法部門完成了初步對接,擬將“小廣告”問題較為突出的市北區作為“兩法”銜接聯動機制的試點區域。

下一步,我市綜合執法部門將盡快推動試點工作落地落實,通過綜合執法部門與公檢法部門的工作聯動,用足用好法律武器,辦理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震懾違法行為,全面提高整治效能,逐步治理非法“小廣告”頑疾,實現城市文明和城市品質的不斷鞏固提升,增強市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滿意度。(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 臻 通訊員 王玉明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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