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7日訊 近日,公安市北分局海倫路派出所抓獲一名以銀行招工辦理入職為名詐騙錢財的嫌疑人,詐騙金額15萬余元。
10月20日,在青務工的張先生到海倫路派出所報案:其朋友李某自稱為青島某銀行管理人員,2019年5月開始,李某以能幫助他辦理進銀行工作為名,先后向其索要“關系費”“入職信用押金”等款項共計15萬余元。2019年底,張先生因對方遲遲未能兌現承諾為其辦理銀行入職,多次找李某詢問,李某始終以各種借口推諉。其后,張先生多次討要李某收取的各種費用,李某也以各種理由不歸還。最終張先生覺得上當受騙,就到派出所報案。
海倫路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對李某(男,24歲,山東濱州人)開展深入偵查,發現其并非銀行職員,無固定工作,有涉嫌詐騙犯罪的重大嫌疑,遂對其立案查處。工作中,辦案民警耐心細致排查各類證據,開展外圍偵查,對嫌疑人社會關系進行全面分析,對雙方的資金來往進行逐一核對,最終逐步掌握了李某各種犯罪證據。10月30日,辦案民警迅速行動,將李某傳喚到案進行審查。
審查中,李某開始對其犯罪行為百般抵賴,辯稱與受害人系朋友關系,也曾多次幫助其聯系工作,并非蓄意詐騙。但辦案民警向其出示了翔實的證據:資金來往方面李某多次收到張先生錢款后立即用于消費和償還網貸欠款;社會關系方面李某無固定職業,并無能力幫助張先生辦理銀行入職工作;且李某日常生活中大手大腳,消費水平明顯與其身份不符,造成其經濟拮據,入不敷出。
面對民警掌握的證據和強大的心理攻勢之下,李某啞口無言,最終敗下陣來,承認了其涉嫌詐騙的犯罪事實。他說自己因好逸惡勞,無正當職業,造成經濟方面捉襟見肘。此時,他發現朋友張先生大學畢業后非常想到銀行工作,便騙張先生說自己在銀行任管理人員,可以幫助張先生在青島某大型銀行辦理入職工作,但需要資金“疏通關系”。因張先生與李某交往較密切,朋友關系較穩固,同時急于找到好工作,于是馬上輕信了李某的謊言,不斷聽從李某指揮向其支付“關系費”。李某前后共騙得現金等財物15萬余元。
目前,李某因涉嫌詐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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