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6日訊 日前,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開展第十批山東省特級教師評選工作的通知》,此次全省共計劃評選特級教師400名,分配推薦指標485名,青島共有44個推薦指標。全省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進修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教學研究機構、校外教育機構中在職在崗的教師可參與評選。各市于11月30日前完成推薦工作,12月1日至12月10日分市報送材料。
根據要求,駐地市省屬事業單位、中小學校參評人員由屬地負責遴選推薦,不占屬地名額。指導學生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累計獲得3個及以上一等獎項的指導教師、山東省農村特級教師(指山東省農村特級教師崗位聘任期內的教師)中符合申報特級教師條件者,不占推薦名額,按規定程序逐級推薦。

省教育廳要求各市推薦參評人員中,教學一線教師推薦比例不低于本市推薦總數的80%。兼任學科專業教學的校、園長中從事教研及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推薦比例合計不高于20%。各市推薦參評人員中,幼兒園、小學、初中(含特殊教育學校)、高中(含教師進修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各學段數量大致按1∶3∶3∶3的比例分布。
兼顧學科專業分布,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綜合實踐活動、通用技術、勞動教育、傳統文化、心理健康教育等學科及艱苦專業。兼顧學校分布,同一所學校(單位)限推1人。兼顧城鄉分布,義務教育學段及幼兒園推薦人員中鄉村教師比例均不低于30%。兼顧職普教師結構,統籌考慮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教師數量、比例。(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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