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2日訊 12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王亮做客“網絡在線問政”,就“網絡交易市場規范和管理”與廣大網友進行交流。近年來,青島網絡交易市場監管堅持以“四個管網”為抓手,按照“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原則,轉變發展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強化要素保障,全力促進青島網絡市場健康有序快速發展。通過大數據監測,截至2020年10月31日,青島市轄區內網店數量8萬多家,活躍的平臺和自營網站34家,外賣商家5.8萬多家,各類網絡市場主體數量約占全省1/5。
據不完全統計,青島網購投訴主要涉及以下五個領域:
一是商品質量。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或服務質量有問題,比如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商品實物與展示圖片不一致,或購買的服務與商家承諾的不一樣等。
二是價格欺詐。在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不履行價格承諾、“明降暗升”“殺熟”等問題屢禁不絕。
三是退、收貨。有的是應予以退貨的商品,商戶以種種理由不予退貨;有的是消費者已付貨款,卻遲遲收不到商品,商家也不給予退款。
四是刷單炒信。有的商戶為提高在電商平臺中的搜索排位,通過“刷單”虛構交易,通過“灌水”獲得虛假好評,誤導消費者根據成交量、好評率而跟風購買,以增加銷量。
五是預付消費。消費者網上購買了健身、培訓等服務并充值預付卡,商家跑路走人,預付卡金額無法退還;或是商家中途易主,而新商家對繼續使用服務項目提出額外條件。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主要通過開展電商企業大走訪、送法上門活動,積極為電商企業發展獻計助力;開展“亮證亮標亮徽”等活動,引導電商經營者壓實責任、守法誠信經營;在節假日和“6.18”“雙11”等網絡促銷節點期間,組織電商平臺進行集中約談,全面提升電商平臺落實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每年度組織開展網絡交易市場專項行動(簡稱“網劍行動),集中整治網絡市場突出問題,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
網談中,有網友咨詢,“電子商務經營者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嗎?”王亮解釋,根據《電子商務法》第十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網談最后,王亮特別提示,每年的“雙11”,都是購物的高峰期,廣大消費者應:
1、謹慎選擇電商。網購一定要選擇經營資質齊全、規模大、信譽度高的購物平臺和網店,不要輕易點擊不明鏈接或登錄陌生網站,要警惕不法分子渾水摸魚詐騙錢財。
2、科學理性消費。按需購買,不盲目攀比、不沖動消費,事先列好購物清單,將確實需要購買的商品提早放入購物車,提前計算需要支付的尾款,避免出現承擔不起高額尾款的情況。
3、認清預訂規則。商家促銷規則復雜繁瑣,不以顯著方式標注的情況時有發生,消費者應該了解清楚商家制定的預售規則、折扣規則、紅包優惠券使用規則、定金退還相關規定等,避免因錯誤理解造成損失,注意不要錯過支付尾款時間。
4、避開低價“陷阱”。盡量事先通過多渠道了解產品的質量、比較價格等情況,不要被虛假折扣所迷惑,謹防商家“明降暗升”、低價劣質、高價仿冒陷阱。網購也要貨比三家,同時要對比同一產品不同時期的價格,謹防“低價陷阱”。
5、保留消費憑證。注意收集和保存購物證據,如聊天記錄、購物頁面截圖、促銷活動宣傳頁面等,一旦出現消費糾紛,及時向商家協商處理。賣家是異地的,也可向網絡交易平臺投訴,或通過“全國12315平臺”進行跨地域投訴。(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春曉)
責任編輯:榮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