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市北區召開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動員會。會議部署全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傳達了《市北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劉鋒,副區長王蕓竹出席會議。

本次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查時間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范圍為市北區轄區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個類別。本次文物普查工作將對已登記公布的不可移動文物開展復查,對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調查,并建立市北區不可移動文物目錄。
會議指出,文物普查是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通過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狀況,是精細化、科學化開展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推動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對于增強全社會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堅定文化自信、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強調,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以強烈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做好市北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要堅持把保護放在第一位,做到應查盡查、應保盡保。要樹牢“全區一盤棋”思想,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明確時間節點任務,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質量。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的法律和制度,嚴守文物安全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