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地富商錢某在香港遭遇歹徒襲擊后,配合警方懸賞1000萬港幣緝兇的新聞,讓私人保鏢行業又成網上討論的熱點。提起“保鏢”,很多人的印象是一身黑衣、戴著墨鏡、體型魁梧、表情冷峻、身手不凡,對普通人來說很神秘。在現實生活中,這個“神秘”的行業也經常處于 “灰色地帶”,許多沒有證照的保鏢公司甚至專職“要賬”。真正的保鏢究竟什么樣?早報記者日前進行了獨家探訪。
正規“保鏢”有照經營
目前國內的保鏢公司多以 “保安”“安全咨詢”等名義登記注冊,而“安全顧問”“特衛”“隨身護衛”則是對“保鏢”這一通俗叫法的官方定義。面對記者采訪時,遠德安保服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正規的有營業執照的保鏢公司大多不會做不法的事,如果做了,就將面臨執照被吊銷的危險,風險和收益不成正比。 ”
國內正式取得經營許可的保安公司約有四五千家,除了深圳的“獵人國際”,還有鄭州的“皇甲特衛”,上海的“勇尉”、北京的“博警特衛”等。青島目前被人熟知的保安公司總部大部分在北京、上海、濟南等地,青島公司均為分部。
據業內人士透露,那些沒有營業執照的外包保安公司,大都做的是替人收賬等不法的事,他們介于“保安”與“打手”之間。這類保安公司基本是空殼公司,核心人物往往只有一兩人,沒有長期穩定的員工,經營的也都是臨時性的業務,幫人解決糾紛或者討要欠款。
“也有不少公司的營業模式是專門收取學員的高額培訓費,掙的是學員的錢?!睒I內人士透露,很多保安公司徒有其表,充其量只能算勞務中介公司甚至是保安中介,有客戶來雇用保鏢,公司就臨時在社會上召集一批有功夫底子的人介紹給客戶,既不對保鏢進行篩選,也不對雇主進行評估。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保安行業里,大部分公司都沒有營業執照,有營業執照也基本只經營了一年左右,因為很多保安公司都在虧損經營,誰出錢就給誰干活,沒錢就關門歇業,所以干不了多久就倒閉了,這種做法令不少保安公司深陷社會的‘江湖體系’中。 ”
收費全看任務級別
時至今日,我們身邊已經出現很多保鏢的業務種類,如明星特衛、財產運輸、人員出行監控、協助談判等,市場對保鏢的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鏢可能是國際散打冠軍,也可能是一級拳師。那么如此高標準的工作,福利待遇如何?
“我們這個行業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一般是按照任務完成的難度、時間、出勤人數、保護級別計算費用。由于工作性質比較特殊,費用一般都在萬元以上。 ”海豹御盾保鏢公司創始人陳陽說。記者了解到,在青島,普通的保鏢月收入在1萬元左右。 “保鏢行業近幾年需求量逐漸增大,尤其是在北京、廣州、深圳、上海等城市,其中深圳是全國保鏢需求量最大的城市。而在山東,青島、東營、臨沂等地需要保鏢的人比較多,比如富二代、經商的老板、明星等。 ”陳陽坦言,正規保鏢公司在培訓保鏢時,都是統一培訓,水平統一,他們不分等級,只是所擅長的技能各有不同,“給雇主安排‘高級保鏢’的,基本都是蒙人的。 ”
保鏢在保護客戶安全的同時也要保證自己的安全。陳陽表示,職業保鏢也不能違反法律,武力在現代社會并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保鏢必須在危險即將出現或剛剛萌芽的時候就想辦法解決問題,盡力將損失減到最小。
退伍士兵成骨干力量
記者從青島幾家保安公司了解到,保鏢的來源主要是國內特種部隊、特警隊的退役人員及散打院校、武術學校的畢業生。招錄時,還要經過一系列嚴格的個人背景審查,再經公司的外語、法律、禮儀等項目的培訓,僅僅有拳腳功夫是不夠的。
“真到了要動拳頭那一步,任務就算失敗了。 ”遠德安保負責人強調,保鏢的工作更注重預防,防患于未然,而非動用拳腳、武力。 “保鏢行業早已擺脫最初武夫當道的舊形態,也不是單純的功夫了得就可以完成任務,需要的是‘十八般武藝’都精通的全才。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除了武術功夫的必備本領外,保鏢更加需要靈活冷靜的頭腦,如偵查判斷、情報收集、保密措施、法律運用、公關技巧等必備的專業知識;同時,為了適應工作需要還要有車輛駕駛、游泳潛水、緊急救護、電腦操作、文秘寫作、社交禮儀等基本技能。
貌不驚人身懷絕技
“保鏢的技能必須全面,而非精尖?!痹陉愱柟镜谋gS培訓課上,訓練項目包含了格斗、特種駕駛、禮儀、醫護常識、情報收集及跟蹤、安保預案、外語、高爾夫、文案寫作、法律常識等。在公眾的認知中,保鏢不是武俠電影中舞刀弄槍的俠客,就是歐美電影里揮拳持槍的壯漢,但陳陽介紹,真正的保鏢能把身邊所有的物品當做武器,一個杯子、一根筷子,甚至自己的腰帶都能靈活運用。保鏢的黃金年齡在30歲上下,身高最好在1.75米至1.8米。 20歲左右的年輕人沒有豐富閱歷,容易沖動,這是保鏢的大忌。真正的保鏢高手都貌不驚人、身懷絕技,不會戴黑色墨鏡和造型夸張的耳機,他們的面貌往往很普通,就像助手、司機、秘書等任何一種看起來普通的職場人,便于隱藏在人群中。
“知道得越多,越是要守口如瓶。”不論雇主是什么職業,保鏢的工作難免會看到、聽到一些八卦,所以對雇主的隱私守口如瓶,是他們首先要履行的職業操守。陳陽回憶,自己在接受明星或社會公眾人物委托時,都要簽署兩份協議,一份是基于工作內容的安保協議,另一份是基于個人隱私的保密協議。在工作期間,無論看到什么、聽到什么,保鏢們都得把雇主的私事爛到肚子里,不能向外界吐露半點風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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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鏢“合法化”歷程
1989年,公安部在《關于禁止為企業領導人配發警械和提供“私人保鏢式”服務的通知》中規定,不提倡私人雇用保鏢,不應提供“私人保鏢式”服務,已經派出的要立即撤回。
1997年11月6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關于清理整頓保安服務行業的決定》中明確規定:經營“私人保鏢式”安全服務等違禁項目的,屬清理整頓的內容。
2000年3月1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關于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再次明確規定:保安服務公司不得提供個人人身保安服務。
2010年1月1日,中國保安服務業第一部行政法規《保安服務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條例》規定,保安服務公司可提供隨身護衛服務,國家認可“保鏢”身份合法化,公安機關不再經辦保安服務公司。如果具備資質,私人投資百萬元也可以開保安公司,“保鏢”走向合法化。(觀海新聞/青島早報記者 鐘尚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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