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8日訊 萊西市法院今天發布,該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崔某某等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該案由萊西法院院長張杰擔任審判長,萊西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出庭支持公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駐地鎮政府工作人員,被告人家屬等10余人參加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青島某高嶺土有限公司(已注銷)與被告人孫某某擔任村委會主任的萊西市河頭店鎮某村民委員會,簽訂合同聯合開采高嶺土礦,由被告人崔某某具體負責。高嶺土公司未經依法批準,越界采礦,造成土地大量毀壞,經萊西市國土資源局認定,非法占用土地492.46畝,其中有197.83畝農用地被毀,現已無法恢復耕種。被告人崔某某、王某某、孫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公訴機關認為,三被告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追究刑事責任。

該案庭審歷時近5個小時,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獲得辯護的權利,被告人、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質證意見及辯護意見。結伙非法占用農用地,改變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農用地大量毀壞,應當以非法占用農用地合本案案情,審判長當庭宣講了生態文明、綠色發展理念和“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相關政策、法律及意義。三被告人均當庭認罪悔罪,并表示為修復被破壞的環境資源積極作為。該案擇日進行宣判。(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韓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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