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1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今天從青島市司法局獲悉,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實施科學管理,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援助的需求,司法局出臺《關于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標準化便民服務的實施意見》。

《意見》重在促進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強化服務意識,改進服務作風,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努力為當事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服務。特別是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便民服務,推動法律援助工作提檔升級,建立標準化、規范化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服務、業務辦理和日常管理的規范化水平。
《意見》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按照服務標準要求,促進法律援助工作在組織機構及運行、服務流程及要求、服務質量控制等方面的規范化水平,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滿足人民群眾特別是弱勢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 建立辦案程序標準體系,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結合法律援助服務標準要求,嚴格工作程序,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標準體系:接待、受理、審查、立案、辦案、監督、結案、回訪,建立訴訟當事人法律援助告知制度,邀請第三方參與法律援助滿意度評估制度,法律援助案結當事人法律風險提示制度,引導援助案件辦理的標準化與規范化。

《意見》提出,要建立管理規范標準體系。包括: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運行機制,將服務流程公示上墻,做到援務公開。制訂《法律援助工作手冊》,完善崗位責任制度、首問負責制度,服務承諾制度、限時辦結制度、一站式服務制度、援務公開制度、檔案管理立卷歸檔制度等制度措施,提高日常管理的規范化水平。同時,為了防范風險化解矛盾,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對遇到情緒過于激動的咨詢者或者當事人面臨生命安全危險的緊急情形以及重大、緊急或群體性矛盾糾紛,法律援助機構應做好安撫疏導工作,并根據突發性矛盾糾紛和重大事件的預警研判報告先予受理。
《意見》表示,加強信息公開和宣傳解讀,在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設立專門區域,以紙質宣傳材料、公示牌、公告欄,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廣泛宣傳法律援助服務標準的內容及要求,通過網站或便于社會知曉的其他方式對廣大群眾深入解讀服務標準的內涵,便于群眾對法律援助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完善獎懲機制,科學制定推進方案。包括:制定明確的時間節點,壓實工作責任,分解細化法律援助服務流程,規范固化每個崗位的服務模式。根據平時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有針對性地規范工作人員的服務行為,明確各個崗位的職責要求,對服務質量實施全程管控,以標準化供給模式,不斷提升服務效能,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援助的多元化服務需求。(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孫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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