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5日訊12月5日,星期六,凌晨6點,平度法院開展了服務“六穩”“六保”專項凌晨執行行動。這是自12月1日首次行動以來,執行干警們時隔4天再次“出征”。
平度法院近日開展“藍色風暴”服務“六穩”“六保”冬日專項執行會戰。前期細致摸排,中期精密部署、統一指揮,全程堅持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的理念,采取簡案快執、難案精執、專案專執模式,針對涉金融、涉生產經營類執行案件開展專項行動。同時,針對疫情常態化防控的要求,提前同相關衛生防控部門及拘留所進行對接,嚴防出現防疫漏洞。
12月5日的此次行動,出動執行干警40余名,警車8輛,奔赴城南、城北、城西三個方向。“黑+白”全天攻堅,成果豐碩:拘傳被執行人9人,當日執行和解5件,執行完畢5件,執結標的額88.1萬余元。有效的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對失信被執行人形成法律權威不容藐視、生效裁判必須履行的強大威懾。
另外,12月1日早上7點,20余名執行干警,分乘六輛警車,奔赴被執行人青島某輪胎有限公司廠房所在地,采取多種措施,穩妥執行一長達五年的涉企復雜糾紛————
申請人李某和被執行人王某曾產生多起糾紛:2014年8月,申請人李某將一宗設備放置在被執行人王某廠區內,二人因設備返還問題產生糾紛。同時,二人還因另一價值350萬元的設備買賣又一次產生糾紛。2014年11月,李某向平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返還己方設備并交付購買設備;王某亦提起訴訟,要求李某支付相應設備款。因案情復雜、雙方矛盾較深,該案遍歷一審、二審、再審、再審上訴一系列訴訟程序。2019年11月7日,青島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李某于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將存放在王某處設備拉走,被執行人不得阻攔。
2019年12月,李某申請強制執行王某返還所占己方設備;2020年1月,王某申請對李某強制執行償還所欠設備款,五年糾葛,二人的關系早已勢如水火。執行法官多次做二人的調解工作,二人情緒激烈。考慮生硬搬走設備只會進一步激化矛盾。執行法官改變執行策略,上報平度市委政法委、聯系廠區所在鎮政府尋求協助,多部門聯動主動上門疏導化解矛盾。最終,李某先向法院繳納了一部分資金,王某也同意在12月1日返還李某自己的設備。12月1日早上,執行干警抵達執行現場后,王某以律師尚未到達為由拒不開門。執行法官和現場的人大代表輪番對王某進行說服教育。僵持近半個小時后,王某迫于壓力,打開了廠區大門。整個過程歷經7個小時,有條不紊、井然有序:李某雇用的裝卸車輛及搬運工人進入廠區;執行法官對設備進行清點編號;公證處工作人員手持攝像,全程錄像監督;人大代表參與并見證搬卸全過程。下午3點,申請人李某和被執行人王某在設備交接單上簽字,這場五年多的糾紛畫上圓滿句號。
據介紹,這是該法院今年執行局搬遷新址后的初次執行,也是疫情以來,首次由人大代表全程見證監督的“藍色風暴”冬日專項執行行動。(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尚靜)
責任編輯:馬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