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7日訊 近日,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文化和旅游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有關規定,為助力文化和旅游企業紓困發展,在前期開展兩批青島市文化和旅游企業貸款貼息申報工作基礎上,第三批貸款貼息申報已經啟動。
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文化和旅游業法人單位,包括經文化和旅游等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或許可經營的旅行社、星級飯店、星級民宿、A級旅游景區、鄉村旅游經營單位(鄉村旅游特色村、特色點、鄉村旅游合作社)、新聞出版企業、非遺產業化企業、影視動漫制作企業、演藝院團、電影院、書店、博物館、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文化和旅游集團公司、各類文旅+產業融合示范基地、列入國家、省、市文化和旅游業重點項目庫的重點項目,均可進行申報。
申報單位需已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的商業銀行獲得貸款,并實際放款、正常付息,貸款及付息時間發生在2020年1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之間。貼息期限自借款發放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且最長不超過6個月(180天)。貼息資金實行比例核定和額度控制,貼息比例為貸款時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申請企業可申請多筆貸款貼息,但同一企業年度內貼息總額不超過30萬元。
各申報單位需于2020年12月9日前(含當日)提交申請表電子版至qdwljcy@163.com,郵件主題、文件名請以單位名稱命名。各申報單位提交紙質材料的集中受理時間為2020年12月9日9:30-11:30,地點為青島市市南區山東路17號海信創業中心北樓2405房間。逾期不予受理,所需材料可在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網站下載。(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馬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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