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21日訊 日前,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成功破獲一起“連環騙保案”,目前,涉案11人均被采取強制措施,涉案金額達60余萬元。

近日,有保險公司向即墨分局環秀派出所報案,多起車輛理賠均與一家修車廠老板負責人有關,懷疑其利用交通事故騙取保險賠償。民警通過現場摸排,縝密調查,確定此人的確存在騙保行為,并于11月18日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男,37歲,即墨人)抓獲。
據王某明的供述,他常年在即墨區天井山一路經營一家汽車修理廠,期間認識了不少朋友。王某明在為客戶修車時,經常主動提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這樣不論是車主還是王某明,都能在修好車的前提下,再賺一筆。
2018年10月,聶某的一輛奔馳商務車前杠出現問題,開到王某明的汽修廠維修時,王某明向聶某表示可以通過制造交通事故,用賠償金修車。于是,聶某將車交給王某明后,王某明又與于某取得聯系,借用于某的一輛白色SUV。王某明和于某駕車,在埠惜路與盟旺路附近的一條小路上,故意相撞。隨后聯系交警和保險公司前來處理。事后,聶某向王某明索取1萬元作為分紅。
王某榆是王某明的親弟弟,一直在王某明的汽修廠工作。2017年的一天,王某榆喝酒過多,不小心將腳扭傷,到醫院檢查后,得知要花費不少醫療費。王某明通過安排一場事故,為弟弟“免費”治療。
一天晚上,王某明親自現場指揮,找來堂姐夫劉某負責駕駛小汽車,王某榆負責騎一輛電動車,在路口拐彎處兩車發生輕微碰撞。交警現場處理后,判定小轎車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本次事故,王某明騙取保險公司保費1.5萬余元。
2017年2月,吳某的一輛白色轎車開到王某明汽修廠內維修。王某明檢查后告訴吳某,維修費用很高,不值得自己掏錢維修,會幫助吳某通過保險理賠金維修,騙取保費。作為條件,吳某拿到保費后與王某明分成,并將該車送給王某明。吳某在明知騙保的情況下同意。隨后,王某明安排吳某將車開走,回家等候通知,到時只需要到現場簽字即可。
兩個月后,王某明制造了一場白色轎車與張某駕駛的黑色寶馬轎車發生碰撞的交通事故。王某明指導吳某聯系交警和保險公司,并對外稱車是吳某本人駕駛造成事故。
于是,吳某被判定為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經過理賠,吳某的車定損8.9萬余元。這筆錢,吳某留下6萬元,剩下的2.9萬元分給了王某明,同時按照之前的約定,吳某的白色轎車送給了王某明。據辦案民警介紹,本次事故中,兩車故意相撞,共騙取保險公司20余萬元保費。
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環秀派出所民警于建林告訴觀海新聞記者,目前,根據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供述,其共參與了9起騙保案件,目前已破獲6起,涉案11人均被采取強制措施,涉案金額高達60余萬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 通訊員 孫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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