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梨(青島大學 學生)
近年來,在江浙一帶悄然興起一種新的婚姻形式——“兩頭婚”,這種婚姻既不屬于男娶女嫁,也不屬于女招男入贅。其相關話題還沖上了微博熱搜。
“兩頭婚”又叫兩頭蹲、兩頭住、兩頭奔等,最早出自太湖平原的鄉村,常見于太湖平原一帶,在杭州、嘉興、湖州、蘇州、無錫、常州、上海等地較為流行。它的基本涵義是:夫妻成家后依舊與雙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黏性”的形式不拘泥于一種,據了解,僅從是否與父母居住這一點來說,便大概可以分成三種:1、夫妻結婚后依然分開居住,各自與原生家庭保持“絕對的黏性”。2、夫妻有自己的小家庭,但時不時會分開、各自或一起與父母居住,和原生家庭“保持相對的黏性”。3、夫妻二人輪流住在對方家庭中,和雙方的父母“同時保持黏性”。
不管哪種形式,都在悄悄打破傳統的“嫁”“娶”觀念,即婚姻是把一個人,尤其是女方,從原生家庭中“獨立出來”然后并入新的家庭。之所以強調女方,是因為從全國范圍來看,雖然女招男入贅的數量也不少,但還是男娶女嫁的比重更高。在“兩頭婚”中,夫妻一般會生育兩個小孩,分別隨父姓和母姓,在稱呼里沒有外公外婆的概念,而是都叫爺爺奶奶。
有人就此發表觀點,認為“兩頭婚”的興起體現了女性權利和地位上升,有利于推動兩性平等。它更強調“家庭合并”“個體平等獨立”的概念,有力地擊破了“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的封建糟粕思想。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
這里有一個前提,就是女性要生兩個孩子。這若非硬性條件,倒也還好。如若是硬性條件,就可能成為一種新的枷鎖,意味著女性在“父權”和“夫權”中搖擺。為了平衡自己的婚姻和原生家庭,而強迫自己去生兩個孩子。就像部分網友所說,孩子跟女方姓,其實也是在跟隨女方父系的姓氏。這是新的妥協。在筆者看來,“孩子的姓氏”對于推動兩性平等的作用其實并不大。如果孩子的姓氏變成兩個家庭較量的目的,不僅會影響雙方家庭之間的關系,還會影響對孩子的感情,得不償失。
我們應該保持清醒,在反對一種潮流的同時,注意不要卷入另一種潮流。女性呼喚的,應該是更多自由選擇的權利。
(本文系“青島市首屆高校評論大賽”參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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