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12月28日,廣東石油化工學院西城校區一男生上課期間朝同班女生潑硫酸,致3人受傷。茂名市茂南區人民醫院接診醫生透露,傷者受傷比較嚴重,可能會毀容留疤,其中一女生眼角膜受到嚴重損傷,目前傷者已轉到茂名市人民醫院治療。
上課期間,男生葉某榮朝三名女生潑硫酸,如此一幕著實令人恐怖。這是赤裸裸的故意傷害,已經涉嫌嚴重違法犯罪。稍微有點化學知識的人都知道,硫酸給人造成的損害絕不只是“毀容留疤”,很容易危及生命。尤其是濺入眼睛里,極易造成失明。
三名受害女生(曾某娟、戴某夢、蘇某秀)均22歲,她們美好的人生可能就此毀掉。到底怎樣的“矛盾糾紛”,會讓葉某榮采取如此極端的手段,目前尚不得而知。但無論如何,這樣的魔鬼行徑都是不可原諒的。如今,葉某榮已被警方控制,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我國刑法規定,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為潑硫酸行兇特別殘忍、危害嚴重、性質惡劣,我國不乏對此類案件的死刑判決。比如,男子鄧某為泄憤,拿硫酸潑10個月大的外甥,致其搶救無效死亡。2020年3月,浙江省高級法院二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鄧某死刑。2009年,鄂州男子胡光錫雇陳飛紅報復一房產公司負責人,鬧市潑硫酸傷及無辜。2010年10月,鄂州市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胡光錫和陳飛紅死刑。成都男子董利平將將硫酸潑傷前女友,2010年9月,董利平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當然,如何懲治葉某榮,還需等待司法機關的裁決。輿論對于他的罪惡行徑,應該給予最嚴厲的譴責。
然而,令人錯愕的是,29日當天,部分網友竟然用一個詞“硫酸男孩”來稱呼葉某榮。還有人揣測,到底是那三名女生做了“怎樣過分的事”,才會讓“硫酸男孩”出手傷人?為什么將葉某榮稱為“硫酸男孩”,顯得很青春是嗎?為什么忍心要對受害者進行有罪推定?這樣的言論幾乎已顛倒黑白。另外,也有人借此渲染“恐男”情緒。這同樣大可不必。不能將一個人的極端行為上升到群體。否則,就容易將事情引向歧途。
在譴責惡魔行徑的同時,也應該重申:一定要保有一顆善良的心,遇事也要冷靜、理性,無論面對什么樣的矛盾,都要依法而行,遵守公序良俗。秉承法治的信仰,法治也將還我們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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