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3日訊 為引導扶持音樂酒吧提供高品質的音樂演出服務,發展繁榮音樂產業和健康時尚的夜間經濟業態,李滄區出臺《李滄區音樂酒吧管理扶持辦法(試行)》,對轄區音樂酒吧進行擇優獎補。
《辦法》明確對音樂酒吧分級分類管理。根據音樂酒吧的營業面積、樂隊演出規模、原創能力等因素設定評選標準,將全區音樂酒吧分為一、二級。不符合第二條所列基本條件的音樂酒吧,不得參與酒吧評級。

一級音樂酒吧
具有鮮明的主題特色,在業內有較高知名度、認可度和品牌影響力;有5人以上的大編音樂演出樂隊,且樂隊成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相對固定,對有多支簽約樂隊且演出作品多樣的,予以重點支持;每年營業時間不少于300天(2020年不少于240天),每天營業時間不少于8小時;每年演出天數不少于260天(2020年不少于200天),每天演出不少于120分鐘;營業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座位數不少于100個;現場氣氛活躍、管理有序;經常舉辦與音樂相關的演出、比賽、酒會、歌會等專場活動;對于有原創音樂制作能力、定期舉辦原創音樂演出并有原創音樂作品的,予以重點支持。
二級音樂酒吧
具有一定的主題特色,具有一定知曉度和影響力;有2-5人的音樂演出樂隊,且樂隊成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相對固定;每年營業時間不少于300天(2020年不少于240天),每天營業時間不少于8小時;每年演出天數不少于200天(2020年不少于180天),每天演出不少于90分鐘; 營業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座位數不少于70個;現場氣氛較為活躍、管理較為有序;能夠舉辦與音樂相關的演出、比賽、酒會、歌會等專場活動。對于有原創音樂制作能力、有原創音樂作品的,予以重點支持。
李滄區財政每年統籌一定數量的資金,按照每年每家12萬元、10萬元的標準分別對一、二級音樂酒吧實施獎補。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扶持音樂酒吧演出、購置音樂器材、音樂活動宣傳推廣、培育原創音樂作品等。每年獎補的一級音樂酒吧總數不超過2個,二級音樂酒吧總數不超過3個,突出市場認可,擇優評定。評定時組成李滄區音樂酒吧扶持評審委員會,按照相應標準進行排名。

享受扶持的音樂酒吧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登記注冊、且連續依法依規經營一年以上。有固定經營場所、固定演出樂隊和健康向上的消費業態。演出天數原則上每年不少于200天,每天有不少于90分鐘的現場電音樂器演奏、現場演唱等音樂演出活動。演出樂隊須按相關規定辦理審批或備案登記,具備演出資質。演出內容應有一定藝術水準,能發揮豐富市民文化生活和傳播正能量作用。經營者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納稅,無不良信用記錄。沒有影響扶持的其他情形。
本獎勵可以與《青島市音樂酒吧管理扶持辦法(試行)》的獎勵同時享受。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周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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