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5日訊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最近一年來,我們深刻感受到青島把堅實的法治保障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手段,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制度創新,打造一流法治營商環境。”市人大代表、山東魯寧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力軍感受到青島這一變化的同時,也在不斷思考著如何將履行人大代表職能融入到本職工作中,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作為一名執業多年的專業律師,張力軍始終堅持利用自身專業特長,通過過硬的法律知識和熱情周到的法律服務,全面助力青島經濟社會發展。近年來,他所在的山東魯寧律師事務所全所60余名律師承辦各類民商事案件一千余起,刑事辯護案件一百余起,為當事人挽回和避免直接經濟損失30余億元;承辦法律援助案件130余起,承辦或參與法院訴前調解和社會糾紛調解案件270余件,承辦或參與普法宣傳50余場,免費解答法律咨詢上千件,律所先后被評為“山東省優秀律師事務所”“青島市優秀律師事務所”,張力軍連續三年被評為青島市優秀律師,青島市優秀黨務工作者。
張力軍不僅是一名人大代表,還兼任市人大常委會監察與司法委員會委員。擔任人大代表的近四年來,他踴躍參加市人大常委會及市人大常委會監察與司法委員會組織的各類調研、視察、專題會議等活動,并聚焦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建言獻策。近四年來,他參加了市委15個攻勢的督查調研以及攻勢答辯會議,為青島“攻山頭、炸碉堡”建言獻策;多次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經濟工作專題會議和公檢法組織的研討會,提出涉及青島經濟社會發展、居民生活、法治建設、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意見和建議20余條。其中《關于建立金融風險防空法律保障機制,促進金融改革創新的建議》、《關于促進司法體制改革,落實律師調解十點工作的建議》先后榮獲優秀市人大代表建議,每條建議都得到承辦部門和單位答復,有的被政府部門采納或作為決策參考。
“‘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是現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然而目前,在行政執法中仍存在一些問題,行政執法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仍然存在,損害了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為此張力軍建議,建立行政執法案件事前監督程序,完善法治政府建設,充分發揮行政執法案件事前監督的預防作用。“首先要加強行政監督和專門監督,對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考核,設立專業委員會進行依法執政理論研究及經驗推廣。”張力軍說,其次要加大監察監督和檢察監督力度,建立起由執法監督局、檢察院、監察委員會共同參與的行政執法監督聯動機制,嚴格監督行政執法機關有案不立、壓案不查、隱案不報、以罰代刑、降格處理等行為。再次,要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繼續開展“三我”民聲傾聽活動,發揮政務熱線、新聞媒體曝光臺的監督作用。(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佳旎)
責任編輯: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