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因為內衣尺碼小,迎親當天被退婚
最近,一段迎親遭拒的視頻,上了熱搜。
因為內衣尺碼買小了,女方家庭拒絕了迎親,男方苦苦哀求,都結不成婚。
最后,只能請來的親戚朋友吃頓飯,當做新年聯歡。

認識三四年,已經領了證,怎么到了辦婚禮時,因為一件內衣買小,就要退婚呢?
聽說,這是因為當地風俗,給新娘穿小衣服小鞋是下馬威,教育她進門就要“懂規矩”。
可新娘家也不好惹,婚禮前一天發現這件事,當場要求男方去買新的。
按照男方的說法,是他當晚就發動了老媽和朋友,跑遍全城找新內衣。
可是半夜店鋪都關門,再加上自己給過8萬8彩禮,2萬塊的服裝費,就和女方說:
“明給你說買不到,穿舊的不行嗎?”
女方受不了這種態度,覺得就是沒把自己放在心上。
這以后嫁過去,指不定還有多少委屈。

女方說這不是錢的問題,因為自己的陪嫁也有10萬現金和一套房。
這件事吧,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很多人都說,這是失望積攢的矛盾爆發,內衣只是一件導火索,折射出來的是男方對她的態度不夠尊重。
也有人說,這是傳統糟粕作祟,好好結婚不行,非要搞下馬威習俗那一套,真當女孩都是軟蛋好欺負不成。
也有人說,女方無理取鬧,不愿意體諒男方......
可是當婚禮變成了習俗、彩禮、尊重之爭,里面有還剩幾分是愛情呢?
都是年輕人結婚,恐怕下馬威習俗這件事,也不是男方自己能拍腦袋想到的。
02.
結婚前,一定要談清楚這三件事
一件內衣,炸出多少“偽三觀”。
為什么我們明明彼此相愛,卻會在婚姻面前如此脆弱?
結婚前,可能都覺得一點小分歧“問題不大”,真愛至上。
但結婚后,面對最現實的生活質量,這些小缺點就可能被無限放大,最終離婚收場。
心理學家約翰·戈特曼追蹤研究700對夫妻,最終發現婚姻幸福的秘密,早就被這3件事決定了。
a. 我和你媽,哪個更重要?
很多中國式婚姻,都是六個人的婚姻。雙方父母的意志,能極大程度影響情侶感情的走向。

有咨詢師說,很多人都不敢光明正大地告訴父母:
我結婚了,請尊重我小家庭的邊界,請尊重我的妻子/丈夫。
結果,一旦遇到原生家庭和核心家庭的分歧,他們都只會跟伴侶說:
畢竟是我媽,你要原諒她;
跟我結婚就要融入這個家;
我媽辛辛苦苦養大我,我肯定要對她更好......
最后,還要反過來責怪伴侶太小氣。
在退婚事件里,讓女方覺得心寒的不是錢,是沒法從男方家庭的行為里看到“誠意”。
而讓男方無奈的,是女方的不依不饒,無理取鬧。
所有的“突然不愛”,都是這么一點點累積起來的。
約翰·戈特曼說,婚姻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學會把自己的配偶放在第一位。
換言之,結婚之后,你們的小家庭就應該排在各自的原生家庭前面。
不是說結婚后就不管父母,愛伴侶和愛父母是不沖突的,只是,你不需要把全部人生都奉獻給父母。
b. 這個家庭,到底誰說了算?
完成和原生家庭的分離和邊界構建,只是第一步。
決定婚姻幸福度的第二件事,是兩個人之間的權力平衡。
約翰·戈特曼在對130對新婚夫婦的長時間研究中,發現越是愿意接受伴侶意見的夫妻,婚姻越幸福,離婚的可能性更低。
相反,當一個人不愿意與他配偶分享權力時,婚姻破裂的可能性達到了81%。
退婚之爭,同時也是權力之爭。誰先低頭,以后的生活里就是誰吃虧。
男方說自己低頭認錯,求女方原諒,先把婚結了,可女方直接穿個棉襖袖手旁觀,是因為不想婚后低他一等。

婚姻這種事,不是你“懂規矩”,他就能“不亂來”。
如果一段關系里,長期出現這樣的話語權失衡情況,那么,婚姻就很難有堅實的基礎。
c. 吵架的時候,你們會有什么樣的反應,又是如何處理的?
一段關系長不長久,不看好的時候,要看壞的時候。
吵架時,才能見真感情。
有人可能覺得,好的婚姻就是從不吵架,和平過完一輩子,事實恰恰相反:
那些幸福的婚姻,只是因為他們都知道怎么好好吵架。
冷暴力、陰陽怪氣、破罐子破摔、隱形攻擊,都是夫妻爭吵時常見的畫面。
當然,我們不能要求遇到的每個人都那么強大,生氣了也絕不發脾氣、不冷戰。
但我們可以選擇更好的方式去解決。研究發現,在婚姻中,69%的問題是永久性的。
所以,重要的不是避免爭吵,而是避免因為吵架,把感情吵散。
看好這三個細節,步入婚姻時,你們的感情會更加堅強。(凌扶搖/文)
你認同作者的觀點嗎?對于這場婚禮鬧劇,你持什么觀點?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責任編輯: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