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10日訊 市南區法院今天發布,該院成功執結一起涉農民工權益執行案件,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該案源于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李某的丈夫是外地來青農民工,2018年6月在工地工作期間,因與工友發生爭執導致意外死亡,李某某及其4個女兒作為原告將青島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等訴至法院。經過市南法院、青島中院審理,判令該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60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并未履行義務。2020年11月底,李某某等人向市南法院申請執行。申請人李某某已56歲,沒有收入來源,她與丈夫的4個女兒中,有兩個還未成年,一個12歲,另一個14歲,正在上學,也沒有收入來源,丈夫的死亡導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孩子的學業中斷。
了解到李某某一家的現實困難,為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保障她們的基本生活,市南法院執行局對該案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并通過執行查控系統進行網絡查控,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但執行干警并未因此放棄,經多方走訪調查,發現該建筑公司曾承擔某建設集團公司的工程,可能有未支付的工程款,立即裁定凍結該筆工程款。因雙方尚未結算,工程款的支付仍需要一段時間??紤]到寒冬來臨,李某某一家人急需資金生活,執行干警決定再謀新辦法,爭取幫助申請人更快拿到賠償款。
執行干警先后多次去往該建筑公司的住所地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馬某可能居住或辦公的地方進行現場調查,發現該公司的注冊住所地系掛靠的地址,并不在此處辦公,也沒有發現實際的辦公場所,且始終不見馬某的蹤影。為了盡快找尋到被執行人,市南法院發出執行通告,向社會各界人士征尋被執行人的執行線索。不久,執行干警得到線索稱馬某極有可能居住在我市市北區的某小區,便立即到該小區進行了線索確認,確定馬某的確居住在此。次日凌晨6點,執行干警趕赴馬某的住處,成功對其進行拘傳。
馬某被拘傳到法院后,一直聲稱沒錢。執行干警將調查獲知的所有材料一一擺在馬某的面前,并告知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嚴重法律后果。面對強大的執行壓力,馬某最終同意分兩期付清欠款,當天先支付40萬元,余款20余萬元在一個月內付清,并將其名下另一家公司的奔馳轎車交至法院作為擔保。
2021年1月6日,馬某依約將剩余案款交到了法院,法院將其車輛退還,并將案款及時發放給了申請人。至此,該案全部執行完畢,順利結案。(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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