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0日訊 對在境內外上市等的企業管理團隊獎勵400萬元,對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轉板的企業管理團隊獎勵400萬元……觀海新聞記者19日從膠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獲悉,膠州市政府日前正式印發《膠州市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重金扶持企業上市掛牌,其中,對企業管理團隊的獎勵額度為全青島市最高。

提升企業管理團隊上市積極性
根據《意見》,膠州市對在境內首發上市、境外首發上市、“買殼”上市、上市公司遷入的企業,對企業管理團隊給予400萬元重金獎勵。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轉板后,對企業管理團隊獎勵400萬元。
記者對比發現,在明確提出對企業管理團隊的獎勵額度方面,膠州市屬于全青島市額度最高的。目前嶗山區是對上市企業法定代表人獎勵200萬元,市南區是對上市企業家獎勵200萬元,城陽區是財政給予上市企業500萬獎勵,可用于獎勵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但沒有明確提出這筆獎勵是針對企業管理團隊的。
在談到膠州市為何大幅提高對企業管理團隊的獎勵額度時,孫萍表示,企業上市的利顯而易見,融資便利、財富增值、快速擴張、吸引人才等等,但同時上市的弊也不可回避,上市后實際控制人的股權被稀釋、信息披露的義務履行和上市成本等。但從國家政策的引導趨勢、到國內先進地區的發展實踐來看,企業上市是利大于弊。“但膠州市部分企業家在權衡上市的過程中,往往為規避其弊而放棄其利。”孫萍坦承道,因此,開拓企業家的思想是重中之重。2020年,膠州市先后邀請深交所、招商證券等機構,講授創業板注冊制、新三板精選層等改革政策,開拓企業家思想、增強運用資本市場能力,形成企業愿上市、想上市的良好氛圍。
合計總獎勵額度達到1000萬元
根據《意見》,膠州市對上市企業的獎勵額度也不低。目前,對擬在境內滬深交易所(包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首發上市的企業,按照輔導、報會、上市分段落實的辦法,由市財政進行獎勵,上限不超過600萬元。對在境外首發上市的企業,在其募集資金調回境內后,一次性獎勵600萬元。企業“買殼”后,將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遷至我市的,一次性獎勵600萬元。對在境內外上市的企業,將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遷至膠州市的,一次性獎勵600萬元。
“如果企業在境內外市場上市,膠州市對企業獎勵600萬元,對企業管理團隊獎勵400萬元,對上市企業及管理團隊的獎勵總額度達到1000萬元,躋身青島各區市針對企業上市獎勵額度的第一陣營。” 19日下午,膠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資本市場服務中心負責人孫萍受訪時說。
另外,膠州市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方面獎勵額度也不低。例如,對在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成功掛牌的企業,獎勵180萬元。申請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的掛牌企業,獲得證監會核準后,獎勵200萬元。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轉板后,獎勵220萬元。
針對新三板掛牌企業遷入方面,對將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遷至膠州市的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企業,獎勵180萬元。對遷入新三板精選層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80萬元。對在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等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獎勵10萬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記者 錫復春 實習生 胡惟瑜 通訊員 王雪妍)
附:膠州市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實施意見
為鼓勵企業搶抓資本市場改革機遇,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在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經研究,特制定本意見。
一、 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充分利用資本市場改革的政策優勢,通過政策引導、強化保障,引導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為全市經濟發展增創新動力。到2023年,全市上市及新三板精選層企業總數達到10家,直接融資突破120億元。
二、充實后備企業名單
(一)挖掘上市掛牌主體。由各功能區、鎮街根據行業屬性、發展前景、企業資質、業務規模等情況,篩選轄區內具有上市和新三板掛牌意愿,且未來可能實現上市掛牌的企業。
(二)確定后備企業名單。經推薦的企業,由符合條件的券商等中介機構在盡職調查后,出具可行性報告。市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征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后,擬定擬上市和新三板掛牌后備企業名單。
(三)公示后備企業名單。經市政府同意后,定期向社會公示擬上市和新三板掛牌后備企業名單。
三、實施分層分段獎勵
(一)在境內外上市。
1.境內首發上市。對擬在境內滬深交易所(包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首發上市的企業,按照輔導、報會、上市分段落實的辦法,由市財政進行獎勵,上限不超過600萬元。其中,企業完成青島證監局輔導備案,獎勵100萬元;向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提交首發上市申請材料并獲受理的,獎勵200萬元;成功上市后,獎勵300萬元。對獲得證監會批復的企業管理團隊,獎勵400萬元。
2.境外首發上市。對在境外首發上市的企業,在其募集資金調回境內后,一次性獎勵600萬元。對企業管理團隊,獎勵400萬元。
3.“買殼”上市。企業“買殼”后,將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遷至我市的,一次性獎勵600萬元。對企業管理團隊,獎勵400萬元。
4.上市公司遷入。對在境內外上市的企業,將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遷至我市的,一次性獎勵600萬元。對企業管理團隊,獎勵400萬元。
(二)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
1.新三板掛牌及轉板。對在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成功掛牌的企業,獎勵180萬元。申請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的掛牌企業,獲得證監會核準后,獎勵200萬元。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轉板后,獎勵220萬元。對企業管理團隊,獎勵400萬元。
2.新三板掛牌企業遷入。對將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遷至我市的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企業,獎勵180萬。對遷入新三板精選層企業,一次性獎勵380萬元。
3.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對在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等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獎勵10萬元。
(三)“四上”企業完成股份制改制。
對“四上”企業完成股份制改制的,獎勵20萬元。
(四)再融資獎勵。
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掛牌企業再融資的,包括配股、增發、定
向增發、發行債券等,將募集資金80%以上投資我市的,按實際融資額(扣除發行費用)的0.2%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四、完善上市培育機制
(一)推進“事前服務”工作機制。各部門單位按照監督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在房產土地產權、社保、建設、安全生產、環保、稅務、消防等方面提前介入擬上市和新三板掛牌企業,幫助企業落實政策要求,實現規范發展。在規范期及申報期內,對擬上市和新三板掛牌企業的重大處罰事項,按照“一事一議”原則,提請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予以協調會商。
(二)優化職能單位服務機制。擬上市和新三板掛牌企業需辦理的立項、產權、稅務、環評、消防等手續,各部門應建立“綠色通道”,依法優先快速辦理。需相關部門出具合法合規證明和訪談的,由市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安排專人負責,做到流程簡約、限時辦結。涉及土地、房產和其他產權界定,以及證照補辦等歷史遺留問題,各部門應當在合法合規范圍內,積極協助企業辦理,避免產生重大瑕疵。
(三)建立分層培訓機制。根據企業行業屬性、營收規模和市場地位,以及對接資本市場所處的不同階段,有針對性地分層次實施培訓。通過開展普惠性培訓、專項培訓、帶領券商一對一走訪輔導等形式,提高企業對接資本市場的意識和能力,營造企業走入資本市場氛圍。
五、建立制度保障體系
(一)明確獎勵政策落實程序。擬上市和新三板掛牌企業需先行納入后備企業名單,方可享受本意見相關獎勵政策。擬股份制改制的“四上”企業和擬在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所屬鎮街、功能區根據地方貢獻推薦,經市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后,方具備享受本意見相關獎勵政策條件。
(二)強化考核和經費保障。加強對各功能區、鎮街上市掛牌工作考核和監督力度,落實責任,提高工作成效。市財政每年安排50萬元專項經費,主要用于對擬上市和新三板掛牌企業的培訓和評估,中介機構的選擇指導等工作。
六、附則
(一)按照本意見享受相關獎勵政策的企業10年內遷離、注銷的,需全額退還享受的政策獎勵資金。
(二)“買殼”后將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遷至我市的,或者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掛牌企業遷入的,在享受本意見獎勵政策后,如再執行膠政會紀〔2020〕93號獎勵政策時,需先行扣除按照本意見享受的對企業的上市掛牌獎勵資金,扣完為止。
(三)本意見由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膠州市前期已頒布的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責任編輯:馬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