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寒假來臨,很多家長都在忙著給孩子報輔導班,或者報線上輔導課。然而,培訓機構“跑路”“暴雷”屢屢上演,已成為家長們的一塊心病。
據央視報道,不久前,樂器陪練APP“柚子練琴”先是搞大促銷,提供“6800買63節課”等套餐。然而不到20天,APP突然宣布破產,家長退費遇阻,平臺辦公地已人去樓空。家長們只好組團維權……
這樣的橋段,很多家長都遇見或聽說過。近年來,韋博英語、優勝教育在內的一批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關門,曾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然而,熟悉并不代表好解決。尤其是對于在線教育來說,學員分散在各個城市,維權成本更高。
破解之道,究竟在何方?消費者無助,主要還是在“預付費”這一模式上。一直以來,培訓機構普遍采用預付式消費模式,消費者交了錢,培訓機構卻沒有做好資金管理,導致這種風險全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一旦經營出現問題,消費者就很容易陷入既退不了款,也沒辦法繼續學習的窘境。
對此,國家并非沒有規定。早在2012年,商務部就開始推行“發卡企業30日內備案”和“資金存管”制度,資金存管比例從20%到40%不等。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其中明確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只是,規定歸規定,當培訓機構違反這一規定成為普遍現象時,就不能再只拿規定說事了。

目前,不少地方已在探索解決這一問題。新年伊始,多地教育主管部門在“3個月紅線”的基礎上出臺新政,對培訓機構資金使用情況細化管理。北京、合肥等地已建立監管平臺,運用大數據手段,對培訓機構進行資金監測。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首批51家校外培訓機構被納入預付費監管平臺。加入平臺的商家要將消費者預付資金總數按比例存入銀行對公賬戶進行監管,最低20%。正常經營情況下,監管資金可以流動,但遇到風險時,銀行會把這20%的錢進行凍結。平臺還通過引入保險機構,購買余額保障保險。在商家發生破產、跑路等不能提供服務的情況時,預付式消費資金余額由保險公司進行部分賠償,可大大降低消費者的損失。合肥建立的系統,還提供家長查詢、機構預警等功能,滾動撥付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費,對預繳費賬戶內的大額資金異動情況及時報告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可防范潛在的金融風險。 這樣的做法顯然值得更多地方借鑒。
此外,不得不提的是,破產前搞大促銷是否涉嫌欺詐?畢竟,公司運營好壞,消費者兩眼一碼黑,但公司管理層不知道嗎?為何還要最后割一茬“韭菜”?將這種騙錢方式列為消費糾紛,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對此,應進一步從法律方面厘清責任。警方該介入的也應及時介入,如此才能不讓消費者太無助。
本著源頭治理的思維,還應盡快將預付式消費立法列入計劃,通過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加強預收費經營行為治理,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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