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于女士通過 《青島晚報》官方抖音號(wanbao0532)反映,自己與鄰居購買了春陽麗景小區的商品房,合同上寫著要在2019年12月交房,開發商卻拖到2020年9月底才交房,而且還沒有出示《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等關鍵文件。不少居民以此為由拒絕收房并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但問題遲遲未解決。2021年1月22日,開發商再次通知業主收房,可部分業主次日到場后發現,4號樓地下室出現積水了……
 春陽麗景小區。
春陽麗景小區。
業主吐槽交房晚9個月還缺文件
1月23日上午9時許,觀海新聞記者在即墨區春陽路的春陽麗景小區看見,20多戶業主正在商量該如何維權。購房合同寫明:出賣人要在2019年12月30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可到了約定交房日期,開發商卻一直沒有交付。 “我們都交了首付,為啥到期交不了房? ”業主王女士告訴記者,半年過后到了2020年6月,業主們坐不住了,一起去即墨區相關部門反映問題。當時開發商答復稱,2020年9月,主體驗收合格后交付。
“2020年9月底,開發商通知業主們收房。 ”王女士和鄰居們告訴記者,他們到場后發現,房屋不通水電,樓前還有溝壑未回填,小區也沒有綠化。更重要的是,開發商交付時應該出示的文件少了幾樣。業主于女士告訴記者,開發商當時出示了一張《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復印件,但《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筑工程質量認定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這四個關鍵文件,開發商一直未向大家出示。
 春陽麗景小區4號樓地下室的積水。
春陽麗景小區4號樓地下室的積水。
記者探訪地下室大面積積水
“沒有這些文件,我們怎么知道這房屋到底合格不合格?我們怎么知道相關部門是不是認定這是合格的竣工? ”業主王女士告訴記者,因為沒看見這些關鍵文件,除了部分急著入住的業主收了房,很多業主拒絕收房。“當時還有人簽了一份拒絕收房通知書交給開發商。 ”業主們告訴記者。
記者在小區采訪時發現,業主們的擔心并不是沒有原因:1月23日上午10時許,兩名業主帶著記者來到小區4號樓,記者注意到,一單元入口處地面上有不少尚未干涸的水漬。記者隨后進入地下室,打開手機手電筒,發現地下室有至少10厘米深的積水。 “從今天早晨就有,我們還看見有個抽水機在往外抽水。 ”一名業主向記者展示了大約一個小時前拍攝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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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抵扣不接受開發商這一說法
記者從一名業主的購房合同上看見:逾期交付房屋,業主要給出90天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不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逾期90天到120天,購房合同不解除繼續履行,但開發商要按照業主累計已付購房款的日萬分之一向業主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
有部分業主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但開發商表示,違約金可以抵扣入住后的物業費,或者抵扣購買車位或儲藏室的費用,也可以抵扣一部分 “裝修費”,這一點讓業主們蒙了。“如果開發商把出賣車位和儲藏室的價格提高一點,不就等于沒付違約金了么?”業主們表示很難接受,他們認為,如果要支付違約金,應該支付現金或者打到銀行卡里。
為核實業主的說法,帶著業主們的問題,記者來到了春陽麗景小區的售樓處采訪,可工作人員表示,無法接受采訪。記者反復詢問后將問題寫明并留下了聯系方式要求回復,但截至1月24日下午發稿時,一直未收到回復。記者還將進一步關注此事。(觀海新聞/青島晚報首席記者 劉卓毅)
責任編輯:榮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