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臧麗瑋(青島大學 學生)
日前,43歲的餓了么騎手韓某偉在配送了33單外賣后,倒在了第34單外賣配送途中。經警方調查,韓某偉系猝死。其家屬在追究其工傷保險責任由誰承擔時,被餓了么告知,韓某偉與平臺并無任何關系,平臺僅是出于人道主義,愿給家屬提供2000元補償。而后,在全網關注下,平臺將額度提升到60萬。
平臺稱韓某偉與平臺無任何關系,是因為韓某偉自愿注冊為眾包騎手,簽署了平臺推出的《蜂鳥眾包用戶協議》,同意了與平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或雇傭關系的條款。在眾包模式下,平臺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量,將眾包騎手剝離出去。眾包騎手的勞動參與與否和勞動過程都由其自主確定,所以眾包騎手和平臺并不形成勞動關系,進而排除了平臺的用工責任,平臺據此可不對眾包騎手的傷亡擔責。
眾包騎手在工作中不只受困于分秒必爭的訂單配送系統,還缺乏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障。在這種眾包模式下,騎手作為無底薪無合同無保障的“三無”勞動者,其接受的勞動保障嚴重不足。眾包騎手發生事故且得不到賠償已非個例,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以“事故”和“騎手”疊加為關鍵詞搜索,就能找到3409篇結果。近年來,有關眾包騎手勞動權益的話題愈加得到社會關注,維護眾包騎手勞動權益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基于此,國家也采取了一定措施,將外賣騎手以“網約配送員”為名納入新業態從業人員,深入開展網約配送員國際職業技能標準開發工作,旨在通過進一步完善網約配送員的薪酬結構和規范網約配送員職業管理秩序,為網約配送員職業發展提供更大更好的成長空間。廣東省政府于2020年12月31日推出《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將眾包騎手歸入其中,規定眾包騎手所在平臺應參照辦法自愿為建立勞動關系的眾包騎手單項參加工傷保險并繳納工傷保險費,為眾包騎手有關工傷的問題提供保障。
筆者認為,國家還可以規范程序,在騎手注冊之時就在APP首頁推出訂立勞動合同的界面,為眾包騎手與平臺建立勞動關系提供保障,將“靈活就業人員”的工作時間納入勞動法范疇進行統一規定,鼓勵平臺強化對眾包騎手的安全培訓,培育新業態培訓新模式。平臺應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標準為眾包騎手提供相應的權利保障,塑造良好企業文化。從公眾利益與社會穩定方面考慮,勇于承擔社會責任,開展對眾包騎手的行業通識知識、交通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知識以及技能培訓,提升眾包騎手職業技能,將眾包騎手的工作時間與勞動基準掛鉤,利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合理調配眾包騎手的接單時間、接單數量、配送范圍。在注重配送效率的同時,優化訂單以維護好騎手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使平臺與騎手的雙重利益都得到有效維護。
毋庸諱言,外賣平臺的產生發展作為一種社會經濟現象,有其積極意義。但如果無序發展,任由平臺剝削騎手的相關權益,免除平臺所應承擔的法律義務和社會責任,也會造成新的社會不公。基于此,如何盡快找到一條中間道路,既能保護騎手作為勞動者的正當權益,又不過度增加平臺企業負擔,這是社會各方都應努力的方向。
(本文系“青島市首屆高校評論大賽”參賽作品)

責任編輯/王學義